宁夏出台意见 推动以案为戒以案促改
发布时间:2021-03-10 作者:佚名 来源:山西省纪委监委网站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做深做实查办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后半篇文章”推动以案为戒以案示警以案促改以案正风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了以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为镜鉴,深化警示教育、深挖问题根源、研究问题规律、查找风险漏洞、整改突出问题、健全完善制度的相关规定要求,为坚决遏制同类违纪违法问题重复发生,推动查办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后半篇文章”各项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切实将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打下了制度基础。
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决定把每年的3月23日确定为廉洁从政警示日,并在全区开展领导干部廉政警示教育周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始终秉持赶考心、答好时代大考题、交出合格新考卷。
《意见》从推动以案为戒、以案示警、以案促改、以案正风四个方面明确了主要措施。一要以案为戒,深刻汲取教训。各级党委(党组)要结合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长效机制,把警示教育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干部教育培训课程、“三会一课”及各级党校干部培训教学内容。通过组织党员领导干部经常到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观看警示教育片、旁听庭审现场、撰写心得体会、举办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专题讲座等形式,不断夯实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根基。二要以案示警,筑牢思想防线。用足用好查办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活教材”,对重大案件、典型案例进行系统总结和深入剖析,对查处的典型案件和突出问题按照相关规定公开通报曝光,推动整治成效向警示教育延伸。开展经常性党纪国法宣传教育,通过警示教育片、编印《忏悔录》、录制悔过短视频等形式,以案释纪、以案释法、以案释德、以案释责。三要以案促改,强化标本兼治。把警示教育、查摆剖析、整改问题、建章立制等贯穿以案促改的始终,健全完善“三会两书两报告”制度,对受到问责或处分的干部,要落实好回访教育制度。将纪检监察建议书的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党委(党组)书记述职述廉工作中,对查摆发现的问题,实行一案一整改。四要以案正风,净化政治生态。强化各级党委(党组)自身建设,从严从实抓好党建、领好班子、带好队伍。各级党委(党组)要动态调整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问题清单,查找廉政风险点,建立健全权力监督制约长效机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定期反馈预警,盯住重点人和重点事。要整合用好各级各类廉政警示教育基地(中心)和廉政文化教育基地,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监委|| 责任编辑 李文峰)
原文链接:http://www.sxdi.gov.cn/shengwlq/20200629215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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