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发布时间:2021-10-09 作者:佚名 来源:秦风网
2021年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净化节日风气,严防“节日病”复发,日前,延安市纪委监委通报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1.富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民忠违规用公款购买酒水问题。2019年12月至2020年9月,周民忠安排富县人民法院会计崔某11次用公款3.229万元购买酒水,周民忠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5月,周民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
2.富县档案馆馆长缑宏伟违规发放补助问题。2018年5月,缑宏伟与某公司代表杨某签订《富县志总编纂协议书》,双方约定从该公司劳务费中拿出3万元用于给参与《富县志》编纂的工作人员发放补助,2019年11月、12月杨某分两次将2.5万元交给缑宏伟,缑宏伟领取6300元,其余部分向3名干部分发。2021年3月,缑宏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
3.延安市供销贸易储运公司党支部副书记、副经理谷随平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9年6月,谷随平超标准报销餐饮费用1000元。2020年3月,谷随平违规用公款购买茶叶3150元、葡萄酒1764元、其他副食品7435元。2021年5月,谷随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
4.洛川县石头镇南岭固村党支部书记贺永斌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21年4月,贺永斌接受黄蒲高速公路石头连线项目施工方代表陈某所送西凤酒1箱和南京雨花石香烟2条。2021年6月,贺永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
以上4起案例,有的违规用公款购买酒水,有的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有的违规发放补助,有的违规公款吃喝,暴露出高压态势之下一些党员干部仍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反映出“四风”问题树倒根存、顽固复杂,稍有松懈就可能反弹回潮、卷土重来。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自律自省,增强纪律和规矩意识,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大力弘扬优良作风。
中秋、国庆期间“四风”问题易发多发。各级领导干部要在正风肃纪上发挥“头雁效应”,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严的主基调,严查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要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强监督检查,强化通报曝光,不断巩固拓展纠治“四风”工作成果;要深化以案促改、纠树并举,强化制度执行,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发扬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营造清廉过节的良好风尚。(延安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qinfeng.gov.cn/info/1947/15754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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