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纪委监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1-10-09 作者:佚名 来源:甘肃纪检监察网
1.白银区人防办原副主任金玉政违规报销个人费用等问题。2014年6月至2018年6月,金玉政担任白银区人防办副主任期间,先后多次违规报销因私外出发生的加油费、过路费433元,超标准报销下乡伙食补助5400元,其行为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2021年4月,金玉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违纪资金已全部收缴。
2.平川区红会学校原校长卫永康违规报销个人费用问题。2014年6月至9月,卫永康多次违规报销因私前往兰州产生的加油费、往返交通费共计1476元,其行为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2021年6月,卫永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全部收缴。
原文链接:http://www.gsjw.gov.cn/contents/43733.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