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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抚顺市委第十四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21-03-10 作者:佚名 来源:辽宁纪检监察网 

  

  3月2日,十二届抚顺市委召开第十四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议。会上宣布了本轮市委巡察组组长授权任职和任务分工的决定。

  按照计划,十二届市委第十四轮巡察组建6个巡察组,采取“一拖N”方式对市供销社和27家乡镇开展为期1个半月的巡察“回头看”和巡察整改落实“回头看”。其中,一个市委巡察组与清原县、新宾县和顺城区巡察组对供销系统开展上下联动巡察“回头看”。

  会议指出,2020年是全市巡察工作规范、高质量发展的一年。一年来,市委巡察工作强化疫情防控的同时,在深化中规范、在创新中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市委第十四轮巡察是2021年的首轮巡察,也是本届市委的最后一轮巡察,本轮巡察结束后,将实现十二届市委巡察和对乡镇巡察整改落实“回头看”两个全覆盖。

  会议强调,巡察是党内监督的重要制度安排。开展巡察“回头看”和巡察整改落实“回头看”,是对被巡察党组织的“再监督”,目的是进一步检验巡察成效,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持续放大和延伸震慑效果,充分体现党内监督的韧劲和严肃性的重要形式和有效途径。各市委巡察组和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深刻认识开展本轮巡察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本轮巡察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担负起神圣使命和光荣职责。

  会议要求,各市委巡察组要聚焦政治定位,精准把握本轮巡察整改落实“回头看”和巡察“回头看”的监督重点,同时,在对乡镇开展巡察期间,还要关注乡镇换届风气情况。要强化政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能力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以优良作风、过硬作风,高质量完成巡察工作任务。

  


原文链接:http://www.lnsjjjc.gov.cn/fs/system/2021/03/04/03007785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