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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当雄县委政法委原常务副书记洛桑登巴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发布时间:2021-10-09 作者:佚名 来源:西藏纪检监察网 

  日前,拉萨市当雄县纪委监委对当雄县委政法委原常务副书记洛桑登巴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洛桑登巴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规公款吃喝;设立并使用“小金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采购过程中为供应商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洛桑登巴身为党员干部,违反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数额巨大,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党的十九大后不知耻、不知止,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当雄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由当雄县纪委给予洛桑登巴开除党籍处分;由当雄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原文链接:http://www.xzjjw.gov.cn/djzwcf/93194.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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