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帕珠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发布时间:2021-10-09 作者:佚名 来源:西藏纪检监察网
日前,西藏自治区纪委监委对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帕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帕珠理想信念丧失,背离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安排私营企业主支付个人费用;在上级单位检查时不如实报告工作;生活腐化堕落,追求低级趣味;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套取国家资金,收受巨额贿赂。
帕珠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党的十九大后不知止、不知耻,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由自治区纪委给予帕珠开除党籍处分;由自治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原文链接:http://www.xzjjw.gov.cn/djzwcf/91758.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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