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海:当好“三员” 做细做实巡察工作
发布时间:2021-03-10 作者:佚名 来源:辽宁纪检监察网
锦州凌海市五届市委以常规、专项、“回头看”等方式共开展了11轮次巡察工作,共巡察92个党组织、275个村(社区),在2020年底完成了一届市委巡察的全覆盖。凌海市委巡察办着眼细微,当好“三员”,充分发挥统筹协调、指导督导、服务保障的职能作用,助力巡察工作高效开展。
当好领导小组的“办事员”。市委巡察办及时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中央、省、市委巡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相关精神,为领导小组印制《巡视巡察参考》20余期,集中传达上级文件精神25次,认真贯彻本级市委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积极报告每轮巡察工作动员会会议筹备情况、巡察工作阶段性进展情况、巡察报告审核完善情况、领导小组会议准备情况,及时反馈巡察整改落实结果,做到了行动迅速、措施得力、落实到位,坚决维护了巡察的权威性。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参加巡察组进驻被巡察单位巡察工作动员会,体现了巡察工作的政治性和严肃性。
当好巡察工作的“协调员”。每轮巡察工作筹备期间,凌海市委巡察办着手协调纪委、组织部、编办、扶贫办、审计、信访等相关部门提供被巡察单位信访线索、选人用人、“三定”规定、低保和扶贫领域、责任审计等方面的情况,共协调57次,整理材料540余份,为巡察工作顺利启动和有序开展提供了助力支撑。巡前配足配齐巡察所需办公用品,统一制作巡察工作证,强化后勤保障;巡中加强跟踪服务,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协调和解决随时出现的各种问题;巡后指导督导巡察整改的后续工作,协调巡察组及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负责巡察整改的日常监督部门对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方案及整改“双报告”等进行联审,督促整改落实,直至逐项销号,全部材料归档保存。截至目前,已归档139卷。
当好巡察业务的“指导员”。凌海市委巡察办承担起领导小组对市委巡察工作的指导职责,坚持市委巡察统一目标任务、统一安排部署、统一程序标准。市委巡察工作动员会议召开之后,采取集中培训的方式,对市委巡察组全体人员和市委巡察干部就巡察工作基本要求、程序、方法等进行了巡察业务培训43次。对巡察组全体成员进行巡察保密培训11次,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巡察保密承诺书》和《巡察回避事项申请表》等519份。提高巡察干部的保密安全意识,真正让保密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编印了《凌海市委巡察工作手册》及《优化营商环境有关政策法规》等巡察资料,要求各组对巡察组员进行再培训。印发巡察工作提示55次,对巡察环节、工作流程、注意事项、文本格式进行了规范,提升了巡察监督质量和效果。
原文链接:http://www.lnsjjjc.gov.cn/jz/system/2021/03/08/03007831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