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职能 推动统战系统政治建设
发布时间:2021-03-10 作者:佚名 来源:辽宁纪检监察网
抚顺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以《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为依托,扎实履行监督职能,督促统战系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督促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织密工作“保障网”
纪检监察组积极协助监督单位党组织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督促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单位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反腐败工作,定期向市委主体办和市纪委书面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督促监督单位建立健全党委(党组)“一把手”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体系,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压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抓住“关键少数”,强化权力制约,领导干部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督促各单位党组认真组织开展中心组理论学习,深入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内容,纪检监察组组长以班子成员身份参加驻在部门班子会议,参加监督单位组织生活会、“三重一大”等会议,做好重点监督。
强化统战系统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建设安全“防火墙”
统战部门是政治部门,作为统战系统的党员领导干部,更要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坚定政治立场,以更强的党性意识、政治觉悟和组织观念要求自己。纪检监察组多措并举,同监督单位党总支形成合力,有针对性地开展学习教育,把讲政治贯穿到统战干部的工作和生活中。
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敲响廉洁警钟。纪检监察组将中央和省、市纪委监委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侵害群众利益等方面的典型案例转发至各监督单位,督促组织党员干部进行学习,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纪检监察组组长为统战部系统党员干部上廉政党课,提醒广大党员干部不要有侥幸心理和麻痹懈怠情绪,警醒广大党员干部切实知敬畏、守底线、存戒惧,强化自我监督和约束。督促各监督单位将党风廉政教育工作纳入党的建设和宣传教育工作总体部署中,通过学习政治理论知识和反面案例、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方式,强化廉政教育,重点加强对意识形态领域的警示教育,增强拒腐防变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加强廉政警示提醒,划出纪律红线。纪检监察组在重要节假日关键时间节点向各监督单位下发廉政警示提醒,督促党员干部落实廉洁自律要求,文明廉洁过节。落实谈话制度,对新任职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对新入职党员干部开展纪律和廉政教育谈话,对有子女高考、有婚丧事宜的党员干部进行提醒谈话。
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问题线索“零容忍”
纪检监察组坚决按照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要求,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专项整治,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围绕干部作风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情况、疫情防控、脱贫攻坚、巡察整改等重点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紧盯权力资源集中、廉政风险较高的重点部门、关键岗位等,开展监督检查,强化监管措施。对政治敏锐性不强,在公开场合或网络上等发表、传播有违政治的言论及信息的情况以及对违反党和国家民族、宗教及涉台政策的行为或组织迷信活动的情况进行监督执纪问责。对发生严重违纪问题的部门,坚持“一案双查”,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让“不敢”始终成为党员干部心中的最后防线,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共同打造风清气正的政治机关。
原文链接:http://www.lnsjjjc.gov.cn/fs/system/2021/02/20/03007663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