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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凌河区:严把“四关”解“四题” 促基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1-03-10 作者:佚名 来源:辽宁纪检监察网 

  锦州市凌河区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积极研究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解决街道纪工委同级监督难、有案不会办和案件立不住的问题,不断提高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水平。

  整合力量严把基层机构设置关,破解案件无人办问题。强化街道纪工委力量配备。为6个街道配备专职纪工委书记1名、专职纪检委员1名,兼职纪检委员3名,配齐配强纪检监察队伍。全面落实街道监察办公室与纪工委合署办公。街道监察办公室全部挂牌,纪工委书记兼监察办公室主任,全面履行监察职能。全面推进派驻机构与纪检监察室合署办公。印发《关于进一步调整纪检监察协作区有关事项的通知》,实行纪检监察室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室和派驻机构两方面职责,由区纪委常委、监委委员牵头负责工作。通过协作区建设使街道纪工委在工作中由“单兵作战”转为“集团作战”,在协作区之间、协作区内部之间开展交叉互检,对发现的案件采取异地办理、联合办案等多种模式,加强街道纪工委办案力量。1月份开展疫情防控监督检查,通过交叉互检的方式,发现问题及线索6个,诫勉谈话6人。

  “以干代训”严把办案人员能力关,破解有案不会办问题。持续加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基本业务知识和办案能力的培训,继续通过“以干代训”和“名师带高徒”活动,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夯实工作基础。根据工作实际进行“以干代训”,凌河区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选取典型案件对街道纪工委书记进行办案培训,通过全程参与不断提高业务能力。结合委内培训工作计划,由业务骨干为所属协作区内的纪检干事进行小班授课,精准地讲解基层纪检干部工作中的问题,真正做到答疑解惑。由部分科室主任结合各室(部)日常的重点工作,针对街道纪工委存在较多问题的业务知识,补充业务水平不足的方面。通过多样的学习方式,真正帮助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补短板、强能力,解决有案不会办、工作不会干等问题。

  跟踪调度严把案件办理程序关,破解案件办理慢问题。为提高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效率,进一步解决基层对复杂案件审查调查工作进度缓慢等问题,凌河区纪委监委严格按照案件办理程序和时间节点,督促各监察室及街道纪工委及时报送案件办理情况,通过案件工作调度制度,采取召开案件调度会形式,加强对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及时掌握街道纪工委在案件办理工作中的问题,通过加强业务指导、寻找案件突破口解决难点、疏通堵点,提高案件办理效率。为充分发挥协作区的作用,强化协作区对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的指导作用,研究制定《凌河区纪检监察协作区工作实施办法》及配套的文书范本,规范协作区统筹监督、线索管理、立案审批、案件审理、办案安全、工作例会等相关工作流程,以促进基层街道纪工委办案效率的提升。

  街案区审严把案件办理质量关,破解案件立不住问题。为进一步规范基层审查调查程序,推进审查调查工作制度化,有效解决基层查办案件程序不明、环节不清等问题,根据《锦州市纪委监委规范“乡案县审”工作暂行办法》,凌河区纪委监委实行“街案区审”的工作方式,制定“街案区审”工作程序,明确了工作流程、具体时限和责任部门,要求所有街道案件审查调查后,一般案件需在协作区内进行初审把关,重大、复杂、疑难案件需在不同协作区间交叉互审,初审后移交区纪委审理室形成审理报告,经过协作区反馈给原办案单位。通过协作区初审程序,一方面为案件办理多加一道关口,保障案件办理质量,另一方面加强各街道纪工委相互学习和协作区对街道纪工委的工作指导,从严格审理和业务提升的双重角度确保案件质量。

  


原文链接:http://www.lnsjjjc.gov.cn/jz/system/2021/03/05/03007795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