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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沧州市人民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浩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发布时间:2021-10-19 作者:佚名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据河北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河北省委批准,河北省纪委监委对沧州市人民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浩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杨浩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干预司法活动;利用职务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工程承揽、案件办理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收受他人财物。

  杨浩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其行为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河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河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杨浩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杨浩简历

  杨浩,男,回族,1964年8月生,河北唐山人,1982年7月参加工作,199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省委党校在职大学学历。

  1982.07-1983.01 唐山市床单厂工人

  1983.01-1988.10 唐山市开滦马家沟矿工人

  1988.10-1989.11 唐山市开滦矿务局公安处工人

  1989.11-1992.02 唐山市开平区城建局工人

  1992.02-1995.06 唐山市开平区人民检察院法警检察员

  1995.06-1995.10 唐山市开平区人民检察院正股级检察员

  (1992.07-1995.07在河北广播电视大学法律专业学习)

  1995.10-1996.11 唐山市开平区人民检察院副科级检察员

  1996.11-1998.09 唐山市开平区人民检察院正科级检察员

  1998.09-2001.09 唐山市开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2001.09-2003.04 唐山市开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正科级检察员、检委会成员

  2003.04-2007.06 玉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2002.09-2004.12在省委党校函授学院法律专业学习)

  2007.06-2007.07 免职,待分配

  2007.07-2008.07 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兼反贪局局长

  2008.07-2013.03 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反贪局局长

  2013.03-2013.04 秦皇岛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代检察长

  2013.04-2016.10 秦皇岛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2016.10-2016.12 秦皇岛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二级高级检察官

  2016.12-2017.01 沧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候选人,二级高级检察官

  2017.01-2017.04 沧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代检察长,二级高级检察官

  2017.04-2019.08 沧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二级高级检察官

  2019.08-2021.06 沧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一级高级检察官

  2021.06-2021.07 沧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一级高级检察官

  2021.07 沧州市人民检察院一级高级检察官

  (河北省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ccdi.gov.cn/scdc/sggb/djcf/202110/t20211014_2522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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