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一厘不马虎 护好村集体"家产"
发布时间:2021-03-10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阮书记,重新签订合同后我们收回村集体土地33.5亩,其中13.5亩土地将用于打造珊瑚畈香柚基地中转物流中心,村里脱贫致富的基石更坚实了。”常山县天马街道天安村村党支部书记李涌泉指着远处一大片土地,兴奋地对街道纪工委书记阮恰说,“多亏了纪委的监督和约谈,及时点醒我们。”
此前,在天安村开展脱贫攻坚专项监督走访时,有村民向天马街道纪工委工作人员反映,90多亩村集体土地被村干部以每亩80元的价格廉价租给了食用竹基地,且已两年未收租金。
“周边村的土地租金每年每亩都500元左右了,天安村作为曾经的省级重点贫困村,集体经济刚好转,土地却租出了‘白菜价’,是否存在村民所反映的情况?”事关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天马街道纪工委立即开展核查工作。
经调查,原来该租赁合同系2008年签订,期限为30年,不存廉价出租的问题,但承租的村民刘某连续两年未向村里交租问题属实。
“刘某两年未交纳租金,违反了合同规定,村里有没有采取有效举措?”调查组向村两委干部核实。
“我们发现问题后,多次上门催交,但刘某老躲着我们,乡里乡亲的,我们也不好意思天天上门。”面对调查组的质问,村两委干部都有些惭愧。
“这么一点租金,为什么刘某都不愿付?”
“据我们了解,食用竹基地是刘某与外村人曹某合伙的,闹了矛盾,所以他才拖着不想一个人垫付。”
“集体的一分一厘都要守护好,作为村两委干部,要敢于担当作为,不能有‘老好人’思想。”天马街道纪工委对村两委进行了集体约谈,并下发督办单,督促村两委加强村级“三资”管理,进一步理清集体“家产”,及时收回租金。同时,针对街道面上村级资产租赁存在招租不规范、租期过长等问题,向街道党工委建议,要求业务科室逐一筛查并规范,强化监管。
随后,街道党工委要求街道司法所、农经站主动介入,为天安村提供法律服务。天安村以违反合同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终止合同并收回刘某租赁的该块土地。后经法院调解,刘某与合伙人商量权衡后,与天安村达成协议,以每亩每年500元续租63.5亩土地,另将35.5亩土地退还天安村。
“问题解决了,村集体一下子多了3万元收入,村民对我们也更信任了……”事情结束后,李涌泉很受触动,表示下步要好好谋划,争取把土地资源盘活。
天安村以此为契机,对村级资产进行了全面梳理,收回被村民私自占用的集体土地,并做通村民思想工作,将村民闲置的土地流转至村里,对村级“三资”进行了再规范,把资产“晒”在阳光下。截至目前,天安村共收回集体资产5处,流转闲置土地2000余亩,以土地为资源,引进万亩香柚种植基地、“云湖仙境”高端民宿等项目,为村里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村集体盘活闲置荒地后,农户每亩有300多元的租金收入,村集体每年可增收10万余元,加上后续投资新建返租企业的香柚配套仓储厂房租金,集体收入预计突破50万元,村里致富道路越走越宽了。”李涌泉笑着算了一笔账。
(衢州市纪委市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ch112/system/2021/01/14/03287947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