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三个相结合”着力提升案件审理工作质效
发布时间:2021-11-10 作者:佚名 来源:辽宁纪检监察网
沈阳新民市纪委监委认真贯彻执行新时期赋予案件审理工作的新使命、新任务,严格按照案件审理“二十四字”方针审理各类违纪违法案件,采用“三个相结合”工作法,规范促进案件质量提升,扎实推动案件审理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坚持形式审查与内容审查相结合,确保纪法衔接严谨规范。一是以形式审查为基础,确保程序规范。新民市纪委监委始终将案件质量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制定《新民市纪检监察机关“案件质量深化发展年”分工方案(草稿)》,坚持时间服从质量,切实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确保案件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截至目前,已累计本级审结违纪违法案件101件,“乡案县审”63件,党纪政务处分206人。二是以内容审查为重点,做好纪法衔接。树立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理念,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严把事实证据关、程序手续关、纪法适用关、量纪情节关,对案卷证据审查标准、违纪违法情形认定和纪法条文适用等做到既考虑纪的因素、又兼顾法的内容。今年,新民市纪委监委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1人。三是以标本兼治为目的,推进处分执行。积极落实被审查调查人申诉复查权利,通过进行审理谈话、核对违纪事实、听取辩解意见等,形成宽严相济、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纪法效果;完善《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跟踪帮助档案》,定期开展谈心谈话。今年已累计制作审理谈话笔录264份,对39家单位256名受处理处分党员开展跟踪帮助工作,跟踪回访895人次。
坚持有错必纠与宽严相济相结合,形成案件审理工作合力。一是加强研判学习。强化理论学习、业务钻研和经验总结,不断提高审理干部自主研判把关的能力。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对初审发现的问题,采取先查询中央、省、市纪委权威网站及相关政策文件、法律法规,再通过内部讨论研究等方式予以查验核校,确保形成案件审理工作运行闭环。二是深化质量考评。按照《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及评分细则》,对市级及乡镇(街)纪委移交的案件进行全覆盖质量评查,充分发挥案件质量检查考评的业务指导作用,以查代训,以查促改,有效提高办案人员业务能力。三是严把案件质量。严格落实“有卷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以兼顾适度方式,实行审理谈话、集体审议全覆盖,根据移送案卷是否存在问题以及存在问题的轻重程度,采用直接通过、提出建议、书面提醒、要求纠正等方式,持续优化案件审理流程,今年撰写集体审议记录、审理报告共计328份。
坚持分类管理与闭环落实相结合,健全完善案卷审理机制。一是建立完善案卷登记制度。明确接收人首办责任,在接收案卷时,对移送部门、案卷名称、案卷编号、卷内页数进行一一核对,逐一登记,防止出现遗漏和遗失等问题。建立案件审理进度台账,根据审理情况动态更新台账,全流程掌握每个送审案卷审理进展情况,有效提升案卷审理质效。二是建立完善专人负责制度。对全委各办案室、组送审案卷均落实专人分工负责制,定期梳理汇总在案卷审理过程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定期更新审理事项提醒清单,强化跟踪落实,防止同类问题重复出现。三是建立完善案卷归档制度。按照便于保管、方便利用的原则,规范做好案卷归档和数字化储存。做到纸质案卷和电子文档要素齐全、编号有序,确保纸质案卷和电子文档协调统一。今年已移交档案室归档案卷1批,共10卷。
原文链接:http://www.lnsjjjc.gov.cn/sy/system/2021/11/09/03010232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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