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蝇记】第一百四十九期:左手公权右手工程 最终两手空
发布时间:2021-03-10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18年前,吕刚曾在他的入党申请书中写下这句话。
18年后,这位义乌市大陈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原主任却因为利益背弃了当年的誓言……
经查,吕刚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违反廉洁纪律,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借钱,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获利64万余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26万余元,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5万元。
2020年6月,吕刚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20年8月5日,吕刚因犯贪污罪、受贿罪,数罪并罚,被义乌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
曾经正直的好干部
吕刚从小家教比较严格,进入干部队伍后,外婆经常告诫他:“刚,再苦再累也不能乱拿群众的一针一线,要努力去为老百姓做事。”
最初那些年,吕刚积极工作、拼搏上进,进企业、下基层,解决矛盾纠纷、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起来忙得没日没夜。突出的工作表现也赢得了组织的信任,从普通干部做起,吕刚一步步成长起来。2010年11月,吕刚被提拔为中层正职,任大陈镇经济发展办主任兼工业办主任,分管全镇工业企业。担任这岗位后,他面对的诱惑也越来越大。
不过,那时的他,能牢记家人的告诫、组织的教育,对别人送上的烟票、高档酒、购物卡、购物券等一一拒之门外。一次,吕刚帮一家企业解决了难题,企业老板送上一块金条表示感谢,吕刚第二天直接还给了他,还当面批评了这位老板。
2013年3月,吕刚调任大陈工作片常务副主任。从中层正职突然降到了副职,吕刚心里发生了变化,觉得自己的努力付出没有得到该有的回报,从那时开始,他对“权”和“钱”的认识也逐渐发生了转变。
亦官亦商的“两面人”
2014年,吕刚调入到大陈镇规划建设办担任副主任,负责创建工作。当时,正值大陈镇新一轮的病媒生物防制项目(老鼠、蟑螂等有害生物防制)合同需要重新签订。而按照镇里工程建设管理规定,50万以下的工程只要班子会议研究通过,不用公开招投标就可以直接发包,也就是说如果班子会研究通过,吕刚有权说给谁做就给谁做。
““我看到每次进行防制时,不过是找几个人,背个喷雾器到农村喷一遍,就能一笔一笔拨款了。””
面对这么容易赚钱的机会,吕刚“心动了”,内心的贪欲悄然萌生,开始盘算如何“安全”地揽下这个项目。通过找了一家病媒防制公司挂靠,以及通过同学等人的银行卡进行资金走账,他成功规避检查。就这样,他这“老板”一当就是四年,违规牟利64.37万元。
2018年,大陈镇城建办主任将一个镇区隔离人行道的花箱采购任务交给吕刚,称花箱价格可以按465元/平方米结算,几天内必须完成。他又“敏锐”地嗅到了其中有利可图。
通过某网上购物平台询价,吕刚得知同样的产品价格只要235元/平方米。如此高额的差价怎能不让他眼红?如此现成的“肥羊”怎能轻易溜走?他觉得,给别人赚钱不如自己来赚。于是就找了朋友的公司挂靠,从网上购物平台卖家处以235元一平方米买到了花箱,而在报销时却按465元一平方米单价计算。一套简易操作下来,吕刚轻轻松松套取公款24.8万元。
从收金条能自觉退回,到采购点物资就想捞钱,见工程就想趁机揽过来发财,吕刚的贪欲越来越膨胀,一步步走向罪恶的深渊。
欲盖弥彰的“盗铃者”
除了靠山吃山、亦官亦商赚取油水,吕刚还利用自己掌握的工程发包权,直接收取施工方好处费。
2014年下半年,吕刚经同学介绍,认识了做墙体美化设计施工项目的金某。这之后,吕刚先后多次将自己负责创建工作中的墙体美化工程直接交给金某施工,工程金额从数万到上百万不等,并在政策处理、工程款结算等方面,给予金某帮助和关照。为了表示感谢,金某先后三次共计送给吕刚15万元人民币。
那几年,镇里主要领导看吕刚平日表现、工作实绩都还不错,还找他谈话准备提拔他。让人意外的是,吕刚居然极力推托,死活不同意。他的“小九九”,就是怕离开这么能捞钱的岗位,想着安安稳稳在原岗位上赚几年钱。
2019年上半年,吕刚听到风声,纪委已经在调查自己,内心忐忑不安,担心事情败露,于是在当年8月将15万元人民币退还给金某,并跟金某串供说“你没有钱送给我,我也从来没有收过你的钱”。在经历长期的思想斗争之后,他还是选择了自首,这一天是2019年8月29日。
“一旦有了贪欲,就注定要失去。”当吕刚意识到这点时,已经无法回头。原想一边手握公权力一边念起“生意经”,最终却只能落得个“脚踏两船皆不中,翻船落水一场空”的结局。
(金华市纪委市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ch112/system/2021/01/14/03287947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