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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以主动监督 靠前监督 推动涉农和民生资金项目落实落地

发布时间:2021-11-19 作者:佚名 来源:辽宁纪检监察网 

  今年以来,葫芦岛市纪委监委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争作贡献促振兴”实践活动,突出涉农和民生资金、项目专项整治,做到主动监督、靠前监督,切实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改进工作作风,压紧压实专项监督职责。一是强化专项监督工作部署。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把开展涉农和民生资金、项目专项监督作为发挥监督作用、促进乡村振兴的有效抓手,统筹谋划、周密部署。各县(市)区纪委监委成立了专项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明确乡镇(街道)党(工)委主体责任、任务目标和工作要求,为各乡镇(街道)和各职能部门开展专项监督指明方向、提供遵循。市、县两级纪委监委共组成12个检查组,对全市乡镇(街道)开展专项监督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确保专项监督工作全覆盖、无死角。二是抓好线索核查分办工作。积极转变监督模式,创新方式方法,对大数据监督平台反馈的法人保、死亡保、财政供养监察对象等疑似问题逐条进行核查,对发现的涉农和民生资金、项目问题线索及时汇总、建立台账、动态更新、销号管理,对属于纪检监察职责范围内的问题,组织力量及时进行核查;对纪检监察职责范围外的问题,积极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履行主体责任,加速整改解决。截至目前,全市116个乡镇(街道)共计排查发现涉农和民生资金、项目问题33106件,其中,纪检监察职责范围内的问题线索3901件,已全部办结。三是提升案件查办质效。各县(市)区纪委监委对涉农和民生资金、项目问题线索实行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包案制,从案件初核、立案到处理“一包到底”,对涉农和民生资金、项目重要问题线索优先处置、限时办结。严格规范涉农和民生资金、项目案件办理流程,做到案件程序上扎实规范、证据固定上严格要求、定性量纪上站位准确,切实保障案件查办质效。截至目前,全市涉农和民生资金、项目立案21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8人,组织处理314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

  改变监督理念,变事后监督、查处为主动监督、靠前监督。一是充分发挥延伸触角监督作用。切实运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五项改革”成果,充分发挥乡镇(街道)纪(工)委“两专三兼”人员、村第一书记、村(社)正风肃纪监督员职责作用,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立体监督网络。采取派驻纪检监察组与街道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与乡镇纪委、乡镇与乡镇纪委联合等方式,积极推动力量整合,强化片区监督。坚持靶向要求,找准涉农和民生资金、项目隐患点、风险点,提前列出问题清单,对政策、项目、资金落实情况,主动开展监督。对重点工作进行督查督导,通过开展实地调研、明察暗访、谈心谈话、专项检查、设立举报箱等方式,发动群众监督,在全市116个乡镇(街道)广泛收集涉农和民生资金、项目问题线索,打通专项监督“最后一公里”。二是切实提高专项治理和问题隐患研判能力。各县(市)区纪委监委结合自身实际,采取有力措施推动主动监督、靠前监督落实落地。兴城市纪委监委针对发现问题,深挖细查问题背后失职失责、监管不力、弄虚作假、贪污侵占等涉及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绥中县纪委监委切实为基层减轻负担,围绕精文减会、督查检查考核、工作落实、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四个方面,及时处置问题线索,实现动态清零;连山区纪委监委以协作区为单位组建“三互小组”,辅助派驻纪检监察组及乡镇(街道)纪(工)委全面加强日常监督;龙港区纪委监委完善了低保、地力补贴等人员动态管理和低保申请条件告知程序,主动与法院、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联系开展纪法专业知识培训;绥中县、建昌县、连山区、龙港区纪委监委设立了开展涉农和民生资金、项目专项整治负面清单,截至目前,共设立负面清单13份。三是不断加大专项监督和问题整治力度。积极转变监督理念和工作作风,深刻把握纪检监察工作的政治性、政策性、专业性要求,聚焦优化营商环境、为基层减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等重点内容、具体事项,开展看得见的监督。围绕农村户厕改造、耕地地力补贴等重点项目,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土地确权专项整治、城市低保专项治理、学校食堂管理专项监督等一系列专项监督整治活动,切实提高发现涉农和民生资金、项目问题主动性。截至目前,市、县两级纪委监委共开展专项监督29次、专项整治17次,采取主动监督、靠前监督措施16项,立案9件。

  拓展监督模式,持续做好专项监督“后半篇文章”。一是加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切实加强惠民政策和专项监督宣传工作,持续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党员干部、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监督就在身边、服务就在身边。利用村级广播站广播、移动宣传车播报等形式,宣传专项监督重点内容和普遍性问题,让专项监督“听得到”;广大纪检监察干部采取实地走访、上门服务等方式,走出办公室,去基层第一线,将《惠民政策指南》发放到困难户手中,针对群众提出的问题现场答疑解惑,让便民服务“看得见”;组织村正风肃纪监督员开展“走村入户”活动,听取村民意见和建议,为村民解决实际困难,让惠民政策“落得实”。二是多措并举深化以案促改。积极履行专项监督职责,通过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对典型案件通报曝光等方式,督促推动未解决完成涉农和民生资金、项目问题的地方政府加大整改工作力度。将具有普遍性、系统性特点的涉农和民生资金、项目案件作为以案促改重点案例,及时形成案例剖析报告和警示教育报告,达到以案说纪、以案释法的效果。截至目前,共采取以案促改具体措施17项,聚焦重点问题下发监督检查反馈意见10份,推动问题整改341个,通报曝光涉农和民生资金、项目典型案件29件29人。三是建章立制推动监督“下沉”。各县(市)区纪委监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在健全完善专项监督制度机制方面出实招、见实效。兴城市纪委监委在监督“下沉”工作中着力推进各项惠农政策落实落细,推动村级监督往深里走、往实里走,选取9个村作为“提级监督”试点村,围绕村“两委”依法履职、贯彻落实惠农政策、村级项目申报实施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等内容,综合运用信访举报、下沉走访、对接职能部门等监督方式,全方位开展监督检查;绥中县纪委监委探索与财政、审计、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部门建立联系机制,定期沟通协商;建昌县纪委监委推行脱贫攻坚惠民政策公开公示制度,汇总12项惠民政策内容,在全县276个行政村规范设立脱贫攻坚惠民政策公开公示栏。截至目前,各县(市)区纪委监委推动本级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完善长效机制11个,出台全程监督办法12个。

  


原文链接:http://www.lnsjjjc.gov.cn/hld/system/2021/11/12/03010264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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