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说违纪】发展党员岂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发布时间:2021-03-10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龙游县东华街道方坦村原党支部书记洪佩珍,未严格按照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规定把关入党资格条件,违反组织纪律。2020年9月,洪佩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洪佩珍丈夫叶某兵承租东华街道集体资产管理中心所辖企业原大垅口砖瓦厂,担任该厂负责人。
洪佩珍儿子叶某、外甥邱某俊、方坦村村民林某珍等三人明知自己并非东华街道大垅口砖瓦厂固定职工,也未与大垅口砖瓦厂签订劳动合同,更未在该厂连续工作两年以上,不符合入党申请条件,却仍想借着叶某兵的关系在该厂入党。2008年至2010年期间,叶某、邱某俊、林某珍三人先后向东华街道大垅口砖瓦厂党支部提交入党申请书。
时任方坦村党支部书记的洪佩珍明知三人不具备在原大垅口砖瓦厂党支部入党的条件,未及时劝阻,还默许方坦村党支部分别为邱某俊、叶某、林某珍提供预备党员政审证明材料。其中,邱某俊、叶某按期在大垅口砖瓦厂转为中共正式党员。
2013年3月,东华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撤销原大垅口砖瓦厂党支部,随后,林某珍党组织关系转移到方坦村党支部。2013年6月,洪佩珍明知林某珍异地违规入党,不符合入党条件,仍同意其在方坦村党支部转为中共正式党员。
2019年10月,龙游县纪委县监委收到关于洪佩珍违规发展党员等问题的实名信访举报信,经调查核实后,发现洪佩珍未严格按照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规定把关入党资格条件,遂予以党纪立案审查。2020年4月,龙游县委组织部经研究决定,对邱某俊、叶某、林某珍三人党员身份不予承认。2020年9月,洪佩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违纪者反省
我身为中共党员、时任方坦村党支部书记,存有私心杂念,没有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入党资格把关不严、敷衍了事,说到底还是党性意识不强、自我要求不严,我对自己的行为感到非常后悔。
执纪者说
发展党员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工作,决不允许掺杂私心杂念,容不得有半点虚假。唯有严格把住入口关,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落实政治审查制度,严格程序、严肃纪律,防止发展对象“带病入党”,才能永葆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先进性。
(衢州市纪委市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ch112/system/2020/12/29/03285995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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