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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三项制度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工作

发布时间:2021-11-26 作者:佚名 来源:辽宁纪检监察网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和省纪委全会精神,铁岭市纪委监委以制度建设作为根本,出台三项规章制度,不断强化对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工作。

  突出重点监督对象,强化对县(市)区、市直领导班子尤其是“一把手”的监督

  为探索破解“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不断拧紧基层监督链条,市纪委监委制定了《关于市纪委监委对县(市)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加强监督的实施办法(试行)》和《关于市纪委监委对市直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加强监督的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统称“两个《办法》”)。两个《办法》明确了监督对象和内容,提出要聚焦“关键少数”,将县(市)区四大班子、市直单位领导班子,尤其是重点领域、重要岗位“一把手”作为重点监督对象;监督内容重点围绕对党忠诚、做到“两个维护”、落实中心工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题责任以及执行民主集中制、担当作为、选人用人、廉洁自律等方面。

  在监督方式上,两个《办法》提出要创新监督方式,每年初,由市纪委监委班子成员确定所监督联系县(市)区和单位工作计划、制定时间表,年末形成监督报告,对该地区(单位)政治生态作出评估,通过定期谈心谈话、实地走访检查、及时处置问题、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等方式,切实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强化日常监督,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约谈机制

  “看了《三观不正自食恶果》这个警示教育片,让我深有感触,咱们市纪委出台的一系列制度和办法,对我们乡镇和县里的领导班子加强了监督,这既是对我们的严管,也是对我们的厚爱和保护。”开原市松山镇党委书记在观看警示教育片后感慨道。10月中旬,铁岭市召开“党员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暨千人廉政谈话会,参会人员范围覆盖市、县、乡(街)三级党政“一把手”,会上集中观看了铁岭市西丰县房木镇原党委书记朱某鑫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片《三观不正自食恶果》,市委书记开展集体廉政谈话,教育引导领导干部以案为鉴,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为“督促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履行好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好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时解决市直部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市纪委监委研究制定《铁岭市纪委监委约谈市直部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制度(试行)》(以下简称《制度》)。《制度》明确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执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专项任务执行、选人用人等十方面主要约谈内容,采取定期与实时相结合的形式,对全市102家市直部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进行约谈,其中“一把手”由市纪委书记约谈。同时明确工作程序,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有效促进市直部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对党忠诚、干事创业、清正廉洁。

  探索联合监督机制,防控基层财政资金廉政风险,提高党的建设质量

  按照“以党内监督为主导,贯通各类监督”要求,铁岭市纪委监委研究制定《关于加强乡镇(街道)财政资金廉政风险防控监督的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深化以案促改,完善上级、同级的监管制约机制,形成监督合力。《意见》从加强日常监督、专项监督、巡察监督、审查调查、以案促改等方面入手,进一步完善加强基层财政资金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明确以强化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财政责任、审计责任以及资金主管部门监管责任为监督重点,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使乡镇(街道)党政“一把手”处在有力的监督制约之下。

  年初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一把手”违纪违法问题6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3人,组织处理2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

  


原文链接:http://www.lnsjjjc.gov.cn/tl/system/2021/11/23/03010372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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