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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雅安:探索建立市级领导干部督促巡察整改机制

发布时间:2021-12-03 作者:佚名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为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进一步提高巡察监督质效,近日,四川省雅安市制定《雅安市市级领导干部督促巡察整改工作措施(试行)》,从三个方面六条措施明确分管联系的市级领导干部督促巡察整改工作责任,督促种好“责任田”、落实“一岗双责”,不断推进巡察整改往深里走、往实里走。

  《措施》明确,市级领导干部要全过程督促推动分管、联系部门(单位)巡察整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收到巡察反馈通知后,应及时向市级领导干部报告,邀请其参加巡察反馈会议。市级领导干部要做好准备工作,全程参与巡察反馈会,针对反馈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增强和推进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行动自觉。

  《措施》规定,巡察整改期间,市级领导干部要及时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严格签字审核整改阶段报告,对巡察整改落实不到位、整改措施推进不力等情况,要通过集体约谈、个别约谈等方式,持续传导整改压力,防止文字整改、表面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确保问题整改清零见底。同时,集中整改期结束后,市级领导干部要督促指导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强化巡察成果运用,坚持问题导向,常促常改,防止问题反弹,提升巡察监督质效。

  自《措施》印发以来,分管联系部门(单位)的市级领导通过参加巡察反馈会、实地监督检查、听取汇报等方式,督促被巡察党组织真抓实改,有效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地见效。(四川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徐梦龙)

  


原文链接:http://www.ccdi.gov.cn/xsxc/202111/t20211125_2551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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