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浑南区:强化五项举措推动案件质量不断提升
发布时间:2021-12-10 作者:佚名 来源:辽宁纪检监察网
沈阳市浑南区纪委监委始终把案件质量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坚持创新思维和工作方法,综合采取五项措施,力求审查取证“零失误”、手续程序“零违反”、定性处理“零偏差”、文书制作“零差错”,有效提升案件办理质量。
建制度,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制定实施《浑南区纪委常委会评价案件质量暂行办法》《浑南区纪委监委执纪审查审理质量终身责任制暂行办法》《浑南区纪委监委移送审理案件管理办法》等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全面压实办案责任,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办案水平,有效提高案件质量。
定标准,不断全面规范工作流程。依据《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等文件,梳理完善执纪审查和监察调查工作流程,细化全区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执法流程规范,向各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街道纪工委制发《办案工作手册》,提供工作模板及文书范本,推动监督执纪问责与监督调查处置工作融合统一,全流程规范执纪执法、审查调查工作。
严管理,科学系统管理问题线索。对问题线索管理实现“日清、周转、月报、季结”,区纪委监委定期与各纪检监察协作区沟通,对问题线索办理情况进行统计汇总,确保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定期汇总。对特殊来源、领域的重点问题线索,如对中央、省委巡视组移交线索,市委、区委巡察组移交线索,扫黑除恶线索、疫情防控线索等形成专项台账,做到重点A类线索集中管理、重点督办。
常评查,推动案件审理标准化、规范化。探索实施案件审理评价的“四评审一表态”工作制度,围绕案件评审程序,设置“案件自评、互评、综合部门评审和领导点评”四个环节,并由办案部门主要负责人在评审后表态。目前,浑南区纪委监委已开展评审工作3期、25件次,发现80余个问题,审理室、案管室督促办案部门已经全面整改,案件办理质量得到有效提升。
重安全,筑牢审查调查安全保障。牢固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审查调查”理念,突出抓好“走读式”谈话安全,建立完善谈话室使用管理制度、“走读式”谈话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使用调查措施,从权限设置、规范管理、审批程序、全程留痕、监督检查、技术保障、办案安全和责任追究等方面,加强对调查工作的全过程监督管理,实现“走读式”谈话及留置场所零疫情、零事故、零事件,牢牢守住安全底线。
原文链接:http://www.lnsjjjc.gov.cn/sy/system/2021/12/09/03010532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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