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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实事 | 长乐:监督优化课后服务 护航学生“成长路”

发布时间:2021-12-20 作者:佚名 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委 

  “陈老师您看,我做的米螃蟹漂亮吧!”12月1日下午5点多,在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古槐中心小学的教室里,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高楼米线传承人陈国锐正在教孩子们用米粒制作米柿子、米螃蟹、米牛等各式各样的高楼米线作品。

  这是长乐区中、小学根据各自特色开展课后服务活动的生动一幕。足球、舞蹈、电脑编程,劳动实践,如今在长乐不少中小学里,丰富多彩的课后服务活动让孩子们体验到不同于传统课堂的学习乐趣。

  然而在课后服务活动开展之初,这项政策受到不少群众的质疑。延时服务覆盖不足、没有严格落实5+2延时服务要求、部分学校设置申请资格门槛和接送时间障碍、课后服务不丰富……对于课后服务,不少群众反映强烈。

  “双减”政策实施以来,如何保障和提高课后服务质量成为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长乐区纪委监委把落实课后服务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通过监督的再监督,进一步压实教育行政部门管理责任和学校主体责任,切实提高课后服务质量。

  了解学生和家长的需求,是办好课后服务的基础。长乐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与12345“智慧长乐”管理服务中心建立诉求件定期移送机制,梳理汇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移交给区纪委监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针对反映问题,区纪委监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联合职能部门区教育局对鳌峰小学、长乐五中等10所中小学课后服务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走访调研、座谈交流,实地了解情况,靶向开展监督。同时,督促区教育局进一步做好顶层设计,强化精细化管理,推动各中小学按照“一校一案”和各自制定的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作业校内公示制度等,做深做实做细课后服务工作。

  在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督促下,区教育局对全区义务教育学校进行新一轮摸底调查,严格按照学校主体、家长自愿、规范服务、公益普惠的原则,充分征求家长意见,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内容、时间、场地、师资等事项,为符合条件的学生提供留校午晚餐、中午和下午课后服务以及幼儿园的延时托管等弹性化服务。

  为了更好地优化课后服务质量,区纪委监委还邀请了长乐一中校长、福州日报记者等特约监察员走进吴航中心小学、实验小学,分享课后服务经验,积极建言献策。

  “现在孩子的午餐解决了,课后作业有人辅导了,我们晚下班孩子也能延时留校,学校老师们辛苦了。”说起如今的课后服务,鳌峰小学学生家长游某脸上挂着满意的笑容。

  现阶段长乐区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已全面开展课后服务工作,推行“5+2”模式,服务结束时间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相衔接。截至目前,长乐区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5012人,参加课后服务的中小学生46560人,其中,中学课后服务的学生参与率达到 99.1%,课后服务诉求量明显下降。(长乐区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fjcdi.gov.cn/html/dsxxjy/20211213/17080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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