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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谷滩:对重点领域项目开展跟进监督精准监督

发布时间:2021-12-20 作者:佚名 来源:江西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你们在代理业务时,是否有设置倾向性、限制性的报名条件?是否存在明招暗定、排斥潜在投标人(供应商)的问题?”这是近日南昌市红谷滩区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委与江西方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人开展廉洁谈话的一个内容。也是该区纪委监委加强对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强化日常监督的一项创新举措。

  为强化对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的监督,完善权力运行机制,该区结合实际,出台《“两约谈两承诺一备案”监督办法》,把监督抓在日常、管在经常。

  “两约谈”让监督提醒硬起来。该区纪委监委对工程项目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工作涉及的业主单位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经常性廉政谈话,提醒业主单位切实履行好工程项目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工作主体责任;对单位确定的招标代理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人和经办人进行廉洁谈话,监督提醒代理机构依法依规开展各项招标和采购工作。

  “两承诺”让各方责任担起来。《办法》要求业主单位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签订《廉政承诺书》,规定相关责任人严格履行工程项目(政府采购)基本程序,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要求招标代理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人和经办人签订《廉洁承诺书》,依法依规办事,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章履职,自觉接受监督。

  “一备案”让管理细起来。要求项目单位对开展工程项目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工作需向区纪委区监委登记备案。同时,需提供招标文书、招标公告和采购协议等的核心材料用于备查。备案时,对项目(采购)名称、建设(采购)内容、涉及金额、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相关负责人和经办人信息等事项均需明确。

  据悉,该《办法》实施范围包括全区各单位经“三重一大”事项研究确定的工程项目招投标和政府采购以及中央、省、市要求的其他重点领域。在监督方式上,可根据需要,可采取适当形式对招标文书、招标公告、采购协议等涉及重点领域工作的核心材料进行监督检查;不定期对重点领域工作采取抽查、单项检查或全面检查以及信访调查等方式进行监督,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单个工程或采购项目进行全程监督。

  为确保办法落地落实,该区对重点领域监督工作建立监督档案,详细记载记录时间、地点、责任人、事项内容、监督方式、处理结果等,为检查、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提供依据。数据显示,今年以来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对103个项目进行备案,开展廉政谈话105人次。(记者谢梦丽、通讯员万全)


原文链接:http://www.jxdi.gov.cn/jjjcyw/jcfc/202112/t20211220_9927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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