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纪检资讯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热点专题 > 正文

房灵敏:深刻体悟党的百年奋斗历程 增加历史自信 增进团结统一 增强斗争精神

发布时间:2022-01-07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房灵敏在自治区纪委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第四次专题学习会上强调

  深刻体悟党的百年奋斗历程增加历史自信增进团结统一增强斗争精神

  

  12月31日,自治区纪委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2021年第四次专题学习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全会《决议》精神。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纪委书记、自治区监委主任房灵敏主持会议并讲话,强调要深刻理解把握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牢记初心使命,增加历史自信、增进团结统一、增强斗争精神,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和自治区党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大力推进以政治清明、政府清廉、干部清正、社会清朗”为主要内容的清廉广西建设,凝心聚力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纪委书记、自治区监委主任房灵敏主持会议并讲话。(梁俊/摄)

  

  房灵敏要求,要在深刻体悟党的百年奋斗历程中坚定历史自信,不断深化对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的认识。党确立习近平同志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反映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心愿,对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对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进程具有决定性意义,必将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更为坚强的政治保证、更为强大的思想指引、更为磅礴的奋进力量。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要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扛起两个维护”的特殊使命和重大责任,切实把两个确立”两个维护”体现在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行动上,体现在履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的实效上,体现在党员干部的日常言行上。

  

  房灵敏强调,要在深刻体悟党的百年自我革命中增强历史主动,大力推进清廉广西建设。一是大力推进政治清明建设,坚决清除七个有之”问题和两面派、两面人,始终保证党的领导坚如磐石。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始终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根本政治任务,强化政治监督,严明政治纪律,坚决查处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破坏党的集中统一领导问题,坚决纠治党的领导弱化虚化淡化边缘化问题,及时发现和清除七个有之”等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的两面派、两面人,确保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统一,步调一致向前进。二是大力推进政府清廉建设,坚决清除权力监督真空和权力设租寻租现象,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要把监督体系与治理体系对接起来,把正风肃纪反腐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推动发展贯通起来,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突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以党内监督主导引领各类监督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坚决清除权力监督真空地带、权力滥用和设租寻租空间,坚决清除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幸福。三是大力推进干部清正建设,坚决清除一切腐败分子和腐败现象,始终保持党的组织纯洁和肌体健康。增强忧患意识,保持战略定力,坚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一体推进三不”,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斗争到底,确保严管严治震慑常在、管党治党后墙坚固,不断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成效。四是大力推进社会清朗建设,坚决清除不正之风和顽瘴痼疾,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紧扣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推进正风肃纪反腐,监督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深化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坚持不懈纠四风”树新风,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培育良好家庭家教家风,深化风腐同治、精准施治,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滋生蔓延,坚决防止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反弹回潮,促进崇德尚廉、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新风正气更加充盈。

  

  房灵敏强调,要在深刻体悟党的百年宝贵经验中涵养历史思维,着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下更大功夫。持续强化政治监督,督促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强化系统思维,推动三不”一体推进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成效。持续强化自身建设,努力建设政治过硬、本领高强、可亲可信可敬的纪检监察铁军。

  

  

  集体观看历史专题片。(梁俊/摄)


原文链接:http://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11231/gxjjw61cedea9-166602.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