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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庆区通报3起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2-01-15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1.良庆区良庆镇宋厢社区党总支部党员欧盛军醉酒驾驶机动车问题。2020年11月14日,欧盛军酒后驾驶小型轿车上路,至南宁市青秀区竹溪大道路段临时检查点时被交警拦截查获。经检测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2021年8月6日,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元。2021年8月26日,欧盛军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2.良庆区大塘镇那团村党支部党员农仕周醉酒驾驶机动车问题。2020年8月29日,农仕周饮酒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南宁市良庆区银海建业路口时被执勤民警拦截查获。经检测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2021年7月2日,农仕周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2021年12月13日,农仕周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3.良庆区大塘镇大塘社区党支部党员陆崇伟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19年1月27日,陆崇伟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上路,行驶经过兰海高速1991公里300米时被交警拦截查获,经检测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2019年4月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六大队对陆崇伟做出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2021年8月10日,陆崇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南宁市良庆区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20112/gxjjw61dea858-16694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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