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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纪委监委公开通报六起粮食购销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2-02-18 作者:佚名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衡水前磨头国储粮库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兼总经理、衡水粮油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路标滥用职权、受贿、挪用公款案。路标任衡水前磨头国储粮库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衡水粮油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期间,未经集体研究,擅自签订粮食购销合作协议,将巨额资金汇入某公司,该公司负责人用于其个人经营的房地产业务,给国家造成巨额经济损失;违反有关制度,伙同他人违规赊销玉米,给国家造成巨额经济损失;在粮食业务往来、仓储建设、仓库租赁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情节严重。路标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并处罚金。

  邯郸市原农牧局复兴粮油总公司总经理、德恒粮油公司董事长冯军贪污案。冯军任邯郸市原农牧局复兴粮油公司总经理、德恒粮油公司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购进、轮换储备大米、面粉时,采用销售收入不记账等手段,贪污公款。经查,冯军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

  邯郸市原肥乡县城关粮站站长贺海朝贪污、伪造国家机关证件案。贺海朝任原肥乡县粮食局城关粮站站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采用“低价低等级收购、高等级入库结算”的手段,贪污公款;通过非法渠道伪造证件,取得托市粮食收购资质,并以个人所属粮库违规参与经营。经查,贺海朝还存在其他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

  邢台市宁晋县原粮食局党组书记兼局长、商务和粮食局原党委书记兼局长郭金旺受贿、挪用公款案。郭金旺利用担任宁晋县粮食局党组书记兼局长、商务和粮食局党委书记兼局长等职务便利,在粮食库区建设及维修改造项目招投标、县级储备粮储备权认定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伙同他人挪用公款投资进行营利活动。经查,郭金旺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罚金。

  河北省石家庄省级粮食储备库原主任赵宜洪、原贸易科科长张爱军虚开增值税发票、挪用公款案。赵宜洪、张爱军伙同他人通过虚构购销合同、出库单等手段,为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此外,二人还挪用公款。赵宜洪、张爱军被开除党籍、解除劳动关系,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办理。

  承德市承德县天阔贸易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承德县思源军粮供应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冀国民违规出借单位资金案。冀国民任承德县天阔贸易有限公司、承德县思源军粮供应有限公司董事长期间,违规将收购玉米的周转金出借给他人进行营利活动并收取利息。经查,冀国民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被开除党籍。

  


原文链接:http://www.hebcdi.gov.cn/2022-01/25/content_871520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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