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六巡”并举创新巡察方式
发布时间:2021-03-10 作者:佚名 来源: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近年来,咸宁市以构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监督网为抓手,不断创新巡察方式,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截至4月底,市县两级巡察机构完成对252家单位的巡察任务,发现面上问题4207个,问题线索1184件;根据巡察发现问题,先后立案查处236人,涉及县级干部21人。
“提级巡”消除盲区。针对农场、湿地公园等副县级单位在县一级地位特殊、依靠县级巡察力量难以巡深巡透、容易形成监管盲区的特点,将22家县(市、区)管理的副县级单位上提一级,纳入市委巡察范围,由市委巡察组对其开展巡察。根据市委巡察工作规划安排,市委巡察组已完成对其中9家单位的提级巡察,发现面上问题215个,问题线索18件。
“交叉巡”排除干扰。对县(市、区)紧密联系民生、反映问题集中的重点职能部门及扶贫、环保、政法等重点领域,采取“一带一组一联六统一”方法,开展县与县之间交叉巡察,最大限度减少基层“熟人社会”对巡察工作的干扰。“一带”,即由市委巡察机构1名县级干部带队;“一组”即每个县(市、区)抽调1个巡察组;“一联”,即被巡察县(市、区)安排1名巡察干部担任联络员;“六统一”,即统一工作部署、对象确定、人员培训、时限掌控、汇报听取、成果运用。已先后组织开展3轮交叉巡察,相比交叉前,巡察期间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平均增长251%,发现面上问题平均增长60%,问题线索平均增长129%。
“同步巡”凝聚合力。结合市县同一系统、同一领域存在问题的相似性、关联性特点,采取市县两级巡察组上下同步方式开展巡察。巡察前,综合市县情况,统一制定巡察方案,集中组织业务培训,同步召开动员会议;巡察中,发挥市县各自优势,盯住重点问题,共享信息资源;巡察结束后,对巡察报告统一把关,统一反馈,要求市本级主管部门综合市县巡察反馈问题,一体推进整改工作。先后完成对低保、扶贫、发改、公安、民政5个系统的同步巡察,发现面上问题412个、问题线索107件。
“延伸巡”直达末梢。把推进村(社区)党组织巡察全覆盖作为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的重要抓手,在巡察乡镇时,统筹乡镇监督力量对所辖村(社区)开展延伸巡察。目前,已对46个乡镇(街道)所辖的373个村(社区)开展延伸巡察,发现并推动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1100余个。对存在基层党建工作薄弱、脱贫攻坚不力、黑恶宗族势力蔓延、惠民政策落实不到位等突出问题的120余个村(社区)党组织,要求乡镇党委牵头进行整改,县(市、区)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加大跟踪指导和检查督导力度,坚决防止“一巡了之”。
“协同巡”提升效率。为解决巡察监督与职能部门业务检查各自为战、重复交叉问题,制定《关于在市委巡察工作中加强部门协同的意见》,明确纪委监委、组织部、宣传部、督查室、机关工委、财政、审计7家单位将各自监督检查工作融入巡察工作之中。建立部门协同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巡察计划及轮次安排,明确各单位与巡察工作协同开展的具体事项及内容。2017年以来,7家单位先后53次协同参与巡察工作。
“联动巡”服务大局。制定《巡察配合巡视工作意见》,明确抽调巡察组和巡察干部配合中央、省委巡视工作。将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纳入巡察重点,推动整改落实,做到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同频共振。2018年,将中央、省委巡视反馈的精准扶贫方面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作为重点,组织对6个县(市、区)的精准扶贫工作开展专项巡察,推动扶贫项目申报不规范、异地扶贫搬迁配套不到位等问题整改落实。
原文链接:http://www.hbjwjc.gov.cn/lzyw/11519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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