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晓琦:注重激励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担当作为
发布时间:2021-03-10 作者:佚名 来源: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打造素质过硬的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是全面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关键一环。在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中,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居于特殊地位,不仅工作规范化、法治化要求高,还直接面对一线复杂环境,在基层治理中承担重要职责。面对各类任务、压力及矛盾,部分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存在不敢担当、不愿作为等问题。
从表现看,主要体现在精神状态不振奋,不敢“亮剑”,缺乏活力。首先是对自身定位认识模糊。少数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对纪检监察工作的特殊性质和神圣使命认识不够深刻,“三转”不到位,专责不“专”,没有很好做到坚守自身职责定位;个别地区把纪工委书记、副书记职位作为解决级别和“养老”的岗位,把年龄偏大、能力较弱的干部放到纪检监察岗位上;部分干部缺乏理论功底和业务能力支撑,往往照抄照搬上级指示,工作流于表面。其次是缺乏斗争精神。一些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在班子会上不敢发声,在工作中心存顾虑、瞻前顾后,不敢大胆监督。第三是对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认识不足。部分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不能适应形势任务发展变化,工作找不准方向、抓不住重点,还有部分干部对纪法贯通、精准执纪执法等工作新常态认识不到位、应对不充分,出现本领恐慌。
之所以会出现上述不愿担当、不善作为的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比如,在组织人事管理上,乡镇(街道)党(工)委权重较大,上级纪委的领导相对不够具体、有力。再比如,职责任务不够明确规范,职能权限未完全厘清。如有时上级纪委监委向乡镇(街道)交办的事项较多,甚至将一些本不应由基层承担的任务也交给基层办理,给基层带来较大压力。还比如,“熟人社会”传统对履职造成阻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日常工作生活环境是典型的“熟人社会”,每天面对“抬头不见低头见”的本地人,开展工作受环境影响较大,在监督执纪问责中往往畏首畏尾,不敢大胆履职。此外,少数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对自身能力和职业价值缺乏信心,也是一个不能忽略的因素。由于监督工作“潜”绩多于“显”绩,不像其他有些工作那样立竿见影、受人瞩目,使得少数干部对自身发展方向不够坚定,在畏难情绪下容易失去干事动力,导致基层纪检监察岗位人员流动性较大,难以留住人才。
激励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要从铸魂、明责、提能、优效等方面下功夫。一是坚定理想信念,筑牢干部思想根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要强化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强化思想武装、坚定行动自觉,辨明大局大势、找准职责定位;通过谈心谈话等方式,帮助干部打消思想顾虑、强化身份认同。二是明晰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职责,让干部日常履职有依据。进一步明确职能职责,分类建立责任清单、权力清单、负面清单,并及时公示公开。持续压实“两个责任”,督促乡镇(街道)党(工)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完善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对“三重一大”事项重点监督机制,对重大事项敢监督、敢发声。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督促干部积极作为。三是切实提高整体履职能力,消除干部的本领恐慌。一方面,优化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成长路径,遵循人岗相适原则,用刚性制度推动干部调配轮岗,还可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培养链”,实施干部选育管用工程、年轻干部成长工程等。另一方面,将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纳入全员培训计划,通过跟班锻炼、以案代训等方式帮助干部快速提升能力素质。四是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增强干部队伍凝聚力。可着眼职业特点和规律,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全面客观评价干部工作情况;组织开展业务交流和参观学习,做好针对性的教育引导,提高工作价值感和自豪感;在办公软硬件方面强化保障,加强对干部身心健康的关注与关爱。(湖北省武汉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周晓琦)
原文链接:http://www.hbjwjc.gov.cn/ywld/gd/12810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