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卫疆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发布时间:2021-03-10 作者:佚名 来源:南粤清风网
日前,经中山市委批准,中山市纪委监委对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卫疆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卫疆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违规经商办企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侵吞单位公款;将公权力作为个人谋取私利的工具,在规划报建、验收等方面,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贿赂。
卫疆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山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山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卫疆开除党籍处分;由中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中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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