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加强自身建设作为根本政治担当
发布时间:2021-03-10 作者:佚名 来源:南粤清风网
建设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促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迫切需要加强队伍建设,从严从实抓好贯彻落实,切实强化干部监督工作的领导、管理和监督。
深化主体责任认识,增强干部监督工作使命感
纪检监察机关承担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重要职责,监督权力越大,抓自身建设的主体责任也越重。当前,有的纪检监察机关对自我监督认识不到位、不重视,队伍自身能力素质不足,监督力量分散、力度衰减等问题比较突出,归根到底都是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必须持续深化认识,强化本职观念,真正把加强自身建设作为根本政治担当。要充分认清自身建设主体责任既是法定责任,也是加强对干部监督工作领导、管理和监督的应有之义,更是严肃的政治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履行自身建设主体责任、抓好干部监督工作当作分内之事、应尽之责,纪委书记、纪检监察组组长是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在职责范围内履行监督责任。要围绕加强和改善党的全面领导,督促各级和广大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依规依纪依法行使权力、尽职尽责正风肃纪反腐,以坚强有力的干部监督工作保证整个纪检监察系统贯彻落实好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保证纪检监察队伍符合党中央的要求。
全面构建责任体系,把监督寓于实施领导全过程
坚持党建工作与纪检监察业务工作相融合,建立健全责任分解和落实机制,坚持权责对等,明晰责任内容。一要一贯到底。区分层级推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主动担负起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自身建设主体责任,明确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具体职责和任务分工,制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内容要目。结合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研究明确各级干部监督机构监督对象范围,强化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搞好责任衔接,破解基层干部监督力量分散难题,防止越往基层,因责任混淆、边界模糊导致监督力度逐级递减的问题。二要协作联动。领导班子要支持和保障干部监督机构履行职责,未单独设立干部监督机构的,一把手直管干部监督工作,并明确合署部门或兼职干部。优化干部监督机构工作力量,强化专职专责专权,把握职责、权限边界,压实“关键少数”责任,撬动、辐射大多数。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与组织部、机关党委(纪委)等抓主体责任具体执行部门的联动,做到职责权限上分,工作力量上合。三要动态完善。区分不同责任主体,深入分析队伍构成变化、履职状态、权力风险的新情况,分类明晰责任内容,及时调整责任体系,动态更新责任清单。优化机关基层党组织设置,搞好有关责任分解,及时明确审查调查组临时党支部有关责任;理顺派驻机构党组织隶属关系,推动纪检监察组组长亲抓直管;逐步分类建立企业、高校纪检监察机构及其附属单位纪检组织责任清单。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在明晰责任中既坚持严的主基调,又体现关心激励之责。
强化责任压力传导,保障干部监督工作做实做细
坚持一级抓一级,充分发挥一把手引领示范作用,以刚性举措推动形成主体责任落实链条。一要全员知责明责。以各级领导班子和机关各部门、派驻(出)机构主要负责人为重点,借助机关党建平台,通过全员培训、中心组学习、支部集中学习会等方式,突出问题导向抓好针对性教育培训,注重发挥正反典型的示范警示作用,推动纪检监察全系统上下真正把自身建设主体责任担起来,形成主动抓干部监督工作的良好氛围。二要常态查责督责。加强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巡视巡察等,督促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强化日常信息沟通和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常态化开展监督调研、专项检查,着力发现和解决责任不明确、不全面、不落实等问题,持续向领导班子传导压力,防止只挂帅不出征的问题。通过向一把手明晰委托了解事项、委托批评教育帮助、介绍反馈所在单位政治生态及其班子成员党风廉政情况等方式,督促领好班子、带好队伍、压紧责任。三要坚持述责考责。坚持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作为年度述职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督促派驻(出)机构主要负责人自觉接受派出机关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结合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统筹建立落实主体责任考核制度,在年度考核和相关考核工作中突出了解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干部选用、激励约束等重要依据。四要严肃追责问责。对领导班子落实主体责任不认真、不得力或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重要领导责任不担当、不作为的予以严肃问责,结合参与督导下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机关各部门、派驻机构基层组织生活会,对主要责任人约谈提醒、批评教育。对连续发生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开展“一案双查”,发现失职渎职、隐瞒不报、纵容包庇问题的,严肃追责问责,倒逼推动队伍自身建设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干部监督机构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
(作者叶远军系广东省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主任)
原文链接:http://www.gdjct.gd.gov.cn/llyj/81710.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