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21-03-10 作者:佚名 来源:南粤清风网
春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震慑作用,河源市纪委监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一、市科技咨询服务中心原主任曾瑞娥私车公养、违规套取现金发放补贴问题。2016年1月至2017年7月,曾瑞娥违规使用公务车油卡先后5次为其私家车加油共计1638元、违规套取公务车油卡现金7500元用于发放补贴,其中曾瑞娥领取2500元。市科技咨询服务中心以使用私家车开展工作为由,违规给中心工作人员报销加油费共计1800元,其中曾瑞娥报销600元。2020年10月,曾瑞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二、东源县水务局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室副主任陈旭、副主任邱燕青违规使用公款购买高档烟酒问题。2017年至2018年,陈旭、邱燕青违规使用公款购买高档烟酒用于业务接待,共计34568元。此外,邱燕青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2020年12月,陈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邱燕青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关费用被追缴。
三、紫金县公安局柏埔派出所教导员二级警长赖新春、四级警长罗立涛违规领取补助问题。2016年至2018年,赖新春、罗立涛违规领取年终补助合计3.6万元,其中赖新春领取1.7万元,罗立涛领取1.9万元。2020年11月,罗立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2020年12月,赖新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河源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djct.gd.gov.cn/HY/81801.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