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监督“沉下去” 收益“浮上来”
发布时间:2022-04-09 作者:佚名 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委
“滴……”近日,在福建省安溪县万兴隆山水湾小区,小区居民林先生刷了下卡,径直把车停进小区的立体停车场。
“有了立体停车场,再也不用为停车的事发愁了!”面对回访的县纪委监委驻县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干部,林先生开心地说道。
更让林先生兴奋的是,今年年初,小区召开业主代表大会,同意用立体停车场的租金收益,为每幢居民楼增设一部电梯,缓解电梯拥挤问题。
万兴隆山水湾小区居住条件的改善提升,与安溪县纪委监委围绕“物业小区公共收益”问题开展的专项监督分不开。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安溪县城小区如雨后春笋,拨地而起。然而,小区物业管理却存在不少问题,其中就包括物业小区公共收益管理使用的问题。
“我们不知道业主还有‘公共收益’这块权益,也不知公共收益谁在收、谁在管、用在哪?”“小区内的共有资产,不是归属不明,就是被非法侵占”……去年以来,安溪县纪委监委组织干部下沉一线,蹲点调研,走村串户与居民聊天,发现物业小区公共收益不透明、管理使用不规范等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
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就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点。在深入分析研判、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安溪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采取“嵌入式”“紧贴式”“体验式”等监督方式,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集中整治,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在县纪委监委的监督推动下,我局组织全县63家物业服务企业以及110个有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小区开展自查自纠,并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对辖区内各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小区进行覆盖核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股股长史建阳介绍。
针对走访、自查中发现的收益资金未进入专门账户、支出程序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县纪委监委发挥“室组”联动监督优势,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联合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督促职能部门集中约谈物业服务企业,并以监察建议书的形式向驻在部门亮出“问题清单”,提出整改建议、明确整改时限。
“通过专项治理,全县责令限期整改小区40个,追缴公共收益229.65万元,累计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户、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专户的公共收益638.02万元,涉及业主32676户。”安溪县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刘木钗说。
公共收益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安溪县纪委监委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健全住宅小区长效管理机制,规范公共收益收支管理使用,进一步细化公共收益使用方式。“局里出台相关文件,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将小区所有公共收益存入专户,并且严格按照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比例分配进行交存,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史建阳介绍。
“公共收益‘管’起来,业主合法权益有保障,我们做事情也不再畏首畏尾了。”陈志雄坦言,山水湾“停车难”和“等电梯难”问题的解决,既打消了居民对公共收益管理使用的疑虑,提升居民对业委会和物业企业的信任度和满意度,也增强了业委会改善小区居住条件的信心。
走进位于城东的水晶城物业小区,消防管网经过一番改造后,社区居民卸下了无消防水可用的忧虑。“今年来,业委会联合物业企业对沿街商铺、自行车棚、广告位的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将产生公共收益的资产的合同签订情况和资金流向逐一登记在册。同时,积极回应小区居民要求,把去年的十来万公共收益,用于消防管道改造,解决了小区高层消防水不足的消防安全问题。”水晶城业主委员会主任许剑锋说。
“公共收益不该成为‘糊涂账’,更不能成为物业公司的‘私房钱’。”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县纪委监委将聚焦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持续深化整治,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确保每一分公共收益都用在“刀刃”上。(安溪县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fjcdi.gov.cn/html/zzqzsbdfbjdzgj/20220406/17103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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