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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碰头会上的交锋

发布时间:2021-03-10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文体中心建设了3年多,现在眼看就要进入尾声了,但资金短缺,路灯还没有着落,大家都来谈谈,看有什么好办法。”2020年6月25日,在象州县寺村镇书记碰头会上,镇党委书记说道。

  

  寺村镇素有桂中粮仓”之称,国道G355横贯东西,距县城仅16公里,全镇人口5.3万人,其境东邻中平镇,南连百丈乡、妙皇乡,西靠象州镇,北接罗秀镇,是该县重要的交通枢纽。该村还是体育运动强镇,先后产生世界举重冠军李争、世界举重冠军韦胤廷。每逢节假日,寺村镇都要开展大型的文体活动。为满足群众的需求,寺村镇党委政府于2017年开始筹备新建一座大型的文体中心。

  

  文体中心建设是件大好事,而且已经整合各项目的资金共800多万元,大家都想着能尽快完工投入使用。但就是一些扫尾的工程,因资金不足,难以推进。

  

  大家都把头埋得很低,气氛有些沉闷。

  

  某村的水库移民路灯还有挺多,是否直接挪过去使用。反正也是用在为民服务上,应该没有什么问题的。”沉默了几分钟后,镇党委副书记提出建议。

  

  镇党委书记听完副书记的提议,眼中出现了一丝丝的光芒。大家也都抬起头来,舒了口气。

  

  按规定,惠民政策、项目是不能随意转移、挪作他用的。”这时, 镇纪委书记徐晓燕提出了异议。大家立即看向徐晓燕,现场气氛再度凝重起来。

  

  徐晓燕看了一眼党委书记,又看看书记碰头会上的其他班子成员,终于还是鼓起勇气说道:我给大家说一说我在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工作时查办的一起挪用路灯的案子吧……”

  

  2017年12月,马坪镇一副镇长韦某某擅自将本该用在该镇街道项目建设的24套路灯,挪用到其老家的村里安装。虽然韦某某挪用这批路灯到该村里安装,也是为了改善民生,但其擅自挪用的行为依然属于违纪行为。结合韦某某的其他违纪事实,象州县纪委监委决定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虽然路灯项目用在哪里都是为了老百姓,但是水库移民路灯是专项项目,不能挪用。”徐晓燕严肃地说。

  

  镇党委书记听完徐晓燕的一番话后欲言又止。他看了看纪委书记徐晓燕,又看了一眼镇党委副书记和其他班子成员,最终在笔记里写了规范用权”四个字。

  

  其他班子成员听了徐晓燕讲的真实案例,也都一一表示了认可,随后否决了挪用路灯这个做法。

  

  这个议题虽然被否决了,但经过此事,规范用权深入全镇领导干部的心中。镇党委政府也迅速通过其他渠道筹集了资金,班子团结一心加油干,文体中心也于2020年10月底建成并投入使用。

  

  对于同级党委政府的决策,我们要善于监督敢于监督,有问题就要立即指出来,不能当‘老好人’,只有认真履职尽责,才能促进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徐晓燕说。(象州县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10309/gxjjw60475278-15599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