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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花:做实后半篇文章 警示教育月6人主动交代问题

发布时间:2022-04-30 作者:佚名 来源:江西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前天警示教育大会召开后,我对照审视自己的行为,不禁后背发凉。”近日,江西省莲花县某县直单位干部来到该县纪委监委主动交代问题,而这距离县纪委监委在其单位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还不到48小时。

  此前两天,莲花县纪委监委先后在县农业农村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利用查处的原县粮食局党组书记、局长陈高平严重违纪违法案例,进行深刻剖析,用“身边案”教育“身边人”。

  莲花县纪委监委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把开展警示教育作为深化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重要抓手。根据江西省纪委监委部署,莲花县纪委监委协助县委结合陈高平严重违纪违法案,在全县党员干部中开展了“守纪律、讲规矩、严作风”警示教育月活动,采取召开警示教育专题会议、开展廉政谈心谈话等方式,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刻汲取教训。截至目前,已有6名党员干部向县纪委监委主动交代问题。

  莲花县纪委监委还坚持正面引领和反面警示有机结合,在开展警示教育的同时,也充分发挥正面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着力构筑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该县纪委监委深入挖掘刘仁堪、刘燕玉、甘祖昌、龚全珍等人身上的廉洁故事,将传承红色基因与廉洁基因相融合,以红色教育为载体,厚植党员干部勤廉根基。

  为了不让查办案件的成本和代价白付,莲花县纪委监委用好用足查办案件成果,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建,推动相关行业、部门、单位从制度层面堵塞漏洞、补齐短板。针对案件中暴露出的粮食购销领域的深层次问题,向相关单位下发监察建议书2份,督促全县粮食系统建立完善制度21项,推动全县粮食系统形成靠制度管权、管粮、管人的机制。

  “查办案件不是目的,重要的是发挥惩治震慑、惩戒挽救、教育警醒的功效,强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筑牢思想防线,堵塞制度漏洞,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莲花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说。(通讯员李小斌)


原文链接:http://www.jxdi.gov.cn/jjjcyw/xcgz/202204/t20220425_10019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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