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代表团审议全国人大组织法修正草案、全国人大议事规则修正草案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草案
发布时间:2021-03-10 作者:佚名 来源: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
3月8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贵州代表团举行小组会议,审议全国人大组织法修正草案、全国人大议事规则修正草案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草案。
全国人大代表、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谌贻琴,全国人大代表、省委副书记、省长李炳军,全国人大代表、十三届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孙志刚,全国人大代表、省委副书记蓝绍敏参加审议。
谌贻琴说,完全赞成全国人大组织法修正草案和全国人大议事规则修正草案。全国人大组织法和议事规则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础性法律。全国人大会议专门审议这两部法律修正草案,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的政治智慧和历史担当,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的具体举措。全国人大组织法和议事规则的修改充分体现了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充分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充分展现了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现实要求、充分吸收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实践经验,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好、贯彻好全国人大组织法和议事规则,为闯新路、开新局、抢新机、出新绩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李炳军说,修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议事规则,对于完善全国人大组织制度、工作制度,保障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充分发挥作用具有重要意义。修正草案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体现了践行“两个维护”、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体现了加强全过程民主、保证和发展人民当家作主,体现了全面依法治国、保证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依法履职,体现了提高国家治理效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法治性、人民性、实践性。完全拥护和赞成,要认真抓好学习贯彻,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孙志刚说,此次修改完善的全国人大组织法和议事规则,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建立健全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联系代表的工作机制,是新时代完善党对人大工作领导的必然要求,是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现实需要,是新时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客观要求,必将有力推动全国人大代表更好为人民用权、为人民履职、为人民服务,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更加具体地、现实地、有效地落实到国家政治生活之中,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蓝绍敏说,坚决拥护和完全赞同两个修正案。两个修正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具有坚实的政治基础,体现严谨的法治精神,践行了党的群众路线,对于新时代更好地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切实加强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政治建设,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国家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具有重要和深远的意义。
代表们一致表示,完全赞成全国人大组织法修正草案、全国人大议事规则修正草案。大家认为,两个修正案通篇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对进一步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意义重大。
在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草案时,我省代表一致表示坚决拥护、完全赞成,认为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符合宪法规定和宪法原则,符合香港基本法,具有坚实的政治基础和法治基础,将确保实现以爱国者为主体的“港人治港”,有力保障香港“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
原文链接:http://www.gzdis.gov.cn/ttxw/202103/t20210309_671209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