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通报5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2-06-13 作者:佚名 来源:上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1、奉贤区奉城镇规划和环境服务中心原动迁办组长、副主任褚玉华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为动迁户谋取70余万元补偿款,并先后收受动迁户现金共计6万元。褚玉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行政开除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金山区枫泾镇中洪村原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唐浩其利用职务便利,在土地租赁、动拆迁、承接工程等事项中为相关业务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并先后收受现金共计20.6万元。唐浩其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闵行区吴泾镇畜牧兽医站原站长王士明利用职务便利,在日常监督检查过程中为相关业务单位谋取利益,并先后收受现金共计9.35万元。王士明受到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青浦区赵巷镇经管中心副主任崔义海利用职务便利,先后多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的现金共计1.5万元。崔义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崇明区港沿镇农技中心副主任张汉周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为他人谋取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共计12万余元。张汉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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