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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保障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做细做优

发布时间:2022-06-13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以前是‘今天你来查,明天他来查’,有时候一天就来好几拨人。”溪口镇每日早餐店唐女士对前来实地督查的奉化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说道,“现在不一样了,前两天来检查的人根据一张清单,从消防、卫生到垃圾分类等,一次性对我们进行了‘全身体检’,省时又省力。”

  自宁波市奉化区溪口镇经省人民政府批复开展‘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试点以来,该区纪委监委靠前监督,推动溪口镇和有关区直部门合力解决因溪口镇承接区级部门16个领域575项行政处罚权及相应的行政监督检查权下放,而引发的行政执法力量不足、指挥分散、沟通不畅等难题,支持推动溪口镇首创实践“镇队合一”体制,促使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机构精简、管理服务效能提升。

  为有力推动相关机构整合,进一步推进职能事项梳理、执法力量整合、执法标准统一,奉化区纪委监委督促区委编办及时调整理顺溪口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管理体制,划转成立新的“溪口镇综合执法队”,同时推动有关部门转执法编制和专业人员至溪口综合执法队,实现执法的专业化。为加快解决基层执法力量不足的问题,溪口镇纪委建议该镇党委向上争取全镇机关和事业在编人员全部纳入行政执法资格考试范围,目前全镇已有137人申领执法证,65名人员已通过执法证考试,26名换证人员办理换证,持证人数占比从改革前的15%上升至改革后的80%。

  “监督人员增加、监督事项增加,给我们镇纪委的监督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溪口镇纪委主要负责人说道。

  针对“镇队合一”体制下,溪口派出所、溪口交警中队、溪口市场监管所等9个部门67人进驻溪口镇综合执法队的情况,奉化区纪委监委着重强化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与溪口镇纪委的联动协作,一方面发挥好派驻纪检监察组“管理近”、属地纪委“距离近”的各自优势,共同加强对综合执法干部的廉政教育和日常监督,通过定期召开磋商会议,及时互通信息线索,实现派驻“探头”与属地“保障”作用优势互补、效能叠加;另一方面发挥好派驻纪检监察组熟悉业务、专业性强的特点,会同属地纪委重点围绕执法制度、执法程序、处置细节等流程,加大对执法工作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行政执法合法合规。

  综合执法监督效率如何提升?数字化改革来助力。溪口镇纪委指导督促该镇综合执法队拓展浙政钉“掌上执法”功能,实行拍摄取证到缴纳罚款“一站”式办结,实现执法依据、执法协同、执法程序、执法记录、执法结果运用和执法监督数字化管理。奉化区纪委监委监督平台专门设置溪口镇“掌上执法”监督版块,全流程监督综合行政相关案件处理,对执法队员、执法车辆等资源“一网监督”,并构建了“一键获取、警示提醒、限时整改、回头检查”的线上执法监督闭环。截至目前,该区纪委监委相关纪检监察室已通过该平台开展线上监督3次,督促完善《溪口镇综合执法队电子执法档案》等相关制度规范2项。

  “‘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是浙江省承担的全国试点工作,我们要着力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努力为全省提供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区级行政执法改革样本。”奉化区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

  (宁波市奉化区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gongzuodongtai/jiandujiancha/202204/t20220412_591143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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