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说违纪】警长"不拘小节"失"大节"
发布时间:2022-06-13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2020年至2021年期间,桐乡市公安局某派出所警长彭勇波,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礼品。2022年3月,彭勇波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2018年,彭勇波被任命为某派出所片区警长,主要负责辖区企业、店铺等场所的流动人口管理、安全生产检查、反诈宣传等工作。
由于工作的原因,平日里彭勇波会经常到辖区内的网吧开展检查。“他经常提醒我们要管理好网吧环境,告诉我们管理要注意的具体事项。在他的指导下,我们网吧被评为了全市A级网吧。”彭勇波辖区内的某网吧负责人陈某一说起彭勇波,内心充满了感激。2020年中秋节,陈某为了表达谢意,便托人给彭勇波送去了一盒月饼和一箱自家种的葡萄,价值100余元。彭勇波没多想就收下了。
2021年1月,彭勇波在辖区内另一企业开展日常检查时,企业主陈某某向其表示,快过年了,想请其警组的人员吃个饭。彭勇波考虑到春节期间疫情严重,当场拒绝了邀约。于是陈某某又提出了一个新的想法:“要么给警组的人搞点年货。”这句话似乎戳中了彭勇波的心坎。他觉得警组的同志跟着他没少受累,年终了总该给他们搞点福利。于是他对陈某某的提议欣然接受。没过几天,陈某某便买了11条香烟给彭勇波送了过去。随后,彭勇波将这些香烟当成了年货,全部分给了警组的人员,自己一条也没收下。
本以为拿点小东西不算违纪的彭勇波,最终还是被纪委监委找上了门。2021年12月,桐乡市纪委监委收到关于反映彭勇波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的问题线索,随后对其展开了调查。调查期间,彭勇波还交代,2021年7月,其收受辖区某烟酒行老板李某所送红酒2箱,价值720元。
经查,2020年至2021年期间,彭勇波先后三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礼品,价值约4480元,其行为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22年3月,彭勇波被桐乡市公安局党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收缴并上交国库。
违纪党员反省
之前我总认为自己拿的不多,也是在为自己警组的同事谋福利,不算违纪。这次的处理给了我当头一棒,我内心感到极大的悔恨和自责。我深知,面对这样的错误,光后悔是远远不够的,今后我一定见微知著、防微杜渐,从头做起、从小事做起。
执纪者说
该案当事人作为一名警长,误认为收受辖区企业主的礼品是替下属搞福利,自己没有拿,就不是违纪行为,这样的做法要不得。凝聚团队力量要注意方式方法,千万不能触碰纪律红线。各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应该引以为戒,强化纪律意识,严守纪律规矩。
(桐乡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jingshijiaoyu/huashuoweiji/202205/t20220517_611404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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