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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日报:回望2020 | 从省纪委省监委部署看市州亮点工作

发布时间:2021-03-10 作者:佚名 来源: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 

  

  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要求,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一年来,在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省纪委监委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监督工作,聚焦重点工作和重点环节,科学精准稳慎有效实施监督。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工作重点难点,既聚焦脱贫攻坚、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等强化监督执纪,又围绕“三不”一体推进创新监督方式方法,推进一系列创新举措,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工作提升。

  本期党风廉政建设专刊通过9个市(州)纪委监委在正风反腐工作中的创新实践,全面呈现2020年贵州各地推出的实招硬招。

  强化“知识复盘”推动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双提升

  2020年11月23日星期一,贵阳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办的“周一开讲了”如期举行。云岩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陈裡和其他2名之前参加“双千工程”和“审理人才库”培训的同志作为“开讲嘉宾”,重点围绕自己参训学习情况做了专题授课,通过“知识复盘”的方式,及时把在省纪委监委培训班上学到的知识进行分享。为实现一人参训多人受益的目的,该市探索建立“知识复盘”机制,即由外出参训干部回到单位后开展知识复盘再培训,形成参训学员带动全体干部共同成长进步的大培训格局。2020年以来,贵阳市纪委监委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落实全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能力提升年”为主线,聚焦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分级分类开展培训,靶向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与综合素质。截至目前,全市已组织15期专题培训班,参训人次达132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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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高素质队伍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提出,要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做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战士。2020年是全省纪检监察干部“能力提升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落实省纪委监委编制印发的纪检监察机关能力建设三年规划,聚焦全员培训、政治训练和实践锻炼等重点工作,持续锻造队伍,以干部队伍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双提升,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四单工作法”打通精准监督“最后一公里”

  受疫情影响,遵义市余庆县青松服饰厂存在招工难、有单不敢接等问题,余庆县纪委监委通过派发监督清单,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健全完善岗前培训、困难群众就业等体制机制,帮助该厂克服疫情影响,扭转被动局面,顺利招工142人,其中贫困户88人,还成功签约7万套服装订单。2020年以来,遵义市纪委监委推行“四单工作法”,区分不同时期、不同领域目标任务制定监督清单,统一派发并建立问题账单,通过听取汇报、下发通报等形式晾晒评比,不定期抽查监督工作情况,推动监督工作更加聚焦、更加精准。截至目前,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运用“四单工作法”,共督促整改问题787个,发现问题线索28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人,以有力监督压实责任,有效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履职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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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强调,要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遵义市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围绕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工作大局,以强监督促强监管,通过“四单工作法”督促相关部门完善制度机制,确保党中央和省委关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落地。2020年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疫情防控、脱贫攻坚及“六稳”“六保”等重点工作,紧盯基本民生保障、就业政策落实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按照项目化、清单化、台账化监督方式,通过监督发现问题症结、提出整改意见、完善制度机制,为确保全省战疫不输战贫全胜提供坚强保障。

  利剑“打伞破网”一查到底

  2020年2月,六盘水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马某某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2020年以来,六盘水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从严惩腐除恶,坚决“打伞破网”。在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中,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建立线索、核查、立案、留置、整改、督促、问责7本工作台账,以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为基础,在倒查有关单位和部门涉黑涉恶腐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和工作推进不力问题上寻求突破。截至目前,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问题线索711件,查结700件。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16件16人、充当“保护伞”问题78件79人、工作推进不力和失职失责问题65件9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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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强调,坚持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精准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省纪委监委坚持把反腐败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坚决查处黑恶势力背后的腐败问题,严肃惩治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问题导向,严肃查处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重点查处群众身边涉黑涉恶腐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工作推动不力等“三类问题”。同时,坚持将扫黑除恶与反腐“拍蝇”紧密结合,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纳入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要点,对“村霸”“寨霸”和宗族恶势力横行乡里、欺压百姓等突出问题进行大排查、大整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数据“快跑” 为信访办理按下加速键

  “我们从2020年9月2日签收区纪委转办的信访件,到9月10日办结仅用了8天时间,实现信访件快查快结、最快回应群众诉求,得益于安顺检举举报平台的建设和应用。”日前,谈到西秀区宁谷镇快速办理信访件的问题时,该镇纪委书记深有感触。2020年以来,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安顺市纪委市监委结合工作实际不断探索,全力推进纪检监察检举举报平台建设,着力构建纵向贯通市、县、乡三级纪检监察机构,横向联通派驻机构的信息化网络平台,为信访举报工作植入“信息化基因”,开启办理的智能通道,让信访问题处置驶入“快车道”。截至目前,安顺市共处理信访举报件3524件,同比增长144.55%,切实做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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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是中国特色的政治监督工作,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要求,要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促进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贯通融合、协调协同。为实现信访件“快查快结”,最快回应群众诉求,安顺市纪委监委推进检举举报平台建设,实行“线上线下”同步管理,开启信访举报数据“快跑”模式,不断提升群众信访满意度。2020年以来,全省纵向覆盖省、市、县、乡四级,横向覆盖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部门和派驻(派出)机构的检举举报平台主体工程已建设完成。

  “九维三化”警示教育模式 47人主动投案

  警示教育大会集中教育、“一案一整改”专题教育、党组织生活常态教育、通报案例震慑教育、参观基地直观教育、廉洁文化涵养教育、“网微平台”线上教育、提醒谈话预防教育、旁听庭审现场教育……2020年以来,毕节市探索通过9个维度,实现警示教育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在全市“一把手”及关键少数任性滥权问题警示教育大会召开后,该市2名市直部门“一把手”主动交代违规违纪问题。目前,毕节市按照“九维三化”模式,开展集中教育20次,专题教育143次,直观教育158次,通报曝光典型案例364个,提醒谈话1527人次,分类分级分层对52726人(次)开展警示教育。在高压反腐、政策感召和警示震慑下,47名干部主动投案,311名干部主动交代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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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规范一方,是一体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的有益实践。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明确要求,以“三不”一体理念、思路和方法推进反腐败斗争。毕节市纪委监委通过“九维三化”警示教育模式,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在强化纪法震慑的同时,让组织的感召春风化雨。2020年以来,省纪委监委坚持把开展警示教育作为“三不”一体推进的重要一环,督促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召开“一案一整改”警示教育大会、专题警示教育大会等,做实同级同类干部警示教育,把反面典型跌入违纪违法深渊的教训说深说透,既让违纪违法者感受到纪法笼子越扎越密,又感召违纪违法人员主动投案自首、真诚悔过改过,增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协同式”监督擦亮“探照灯”

  2020年以来,铜仁市纪委监委探索派驻机构“协同式”监督,进一步整合监督力量、提升监督实效,推进派驻机构充分发挥“驻”的优势。在具体工作中,铜仁市建立派驻机构与市、县纪委监委机关及驻在部门党组(党委)定期会商、重要情况通报、线索联合排查、交叉监督检查考核评价等协作机制,针对行业性、系统性、领域性制度漏洞和廉政风险,由派驻纪检监察机构采取日常监督、专项监督、巡回监督等方式,定期对所监督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全面摸排和动态掌握监督地方和部门的政治生态情况,发现问题、提出建议、推动整改。目前,铜仁市已先后在46个单位开展“协同式”监督,共发现问题729个,提出意见建议262条,下发工作提示函60份、监察建议书3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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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强调,要完善派驻监督体制机制,研究完善派驻机构工作制度,健全派驻机构与地方纪委监委协作机制。铜仁市纪委监委探索开展派驻机构“协同式”监督,是贵州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将派驻监督“探头”擦得更亮的一个缩影。2020年以来,贵州省纪委监委在分类推进省直机关部门、省管金融企业派驻机构和省管国有企业、普通本科高等院校纪检监察机构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完善市县派驻机构改革,建立健全“室管地区、组管单位,室主协调、组助实施”的协作运行机制,畅通协作联动、凝聚工作合力,进一步提高监督实效。

  “双台账、双问责” 13.41万户群众“忧居”变“优居”

  2020年3月,黔东南州纪委监委驻榕江工作专班与榕江县纪委监委在联动开展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该县农村住房保障工作专班存在工作底数不清、情况不明,工作推进滞后等问题。农村住房安全是实现“两不愁三保障”重要内容之一。针对突出问题,州纪委监委驻榕江工作专班深入古州、兴华等20个乡镇(街道)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入户查访276户,发现问题159个,现场提出整改意见142条,并对州住建局、榕江县分管领导和县住建局等5名相关责任人予以严肃问责。2020年以来,黔东南州突出脱贫攻坚政治监督,针对深度贫困堡垒,派出工作专班“嵌入式”监督,建立部门、地方“双台账”,实行“双问责”,做到问题在一线发现、在一线解决,高质量推进农村危房改造,保障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和工作落实。“十三五”期间,全州累计实施农村危房改造13.41万户,帮助困难群众住上“安全房”“放心房”“优居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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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黔东南州13.41万户群众实现“安居梦”的背后,是各职能部门协同发力,同时也是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党中央和省委关于脱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科学统筹、精准发力,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的生动实践。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强调,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动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到实处。2020年以来,省纪委监委坚持将纪检监察工作融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脱贫攻坚大局,督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盯“9+3”挂牌督战县(区)这个“点”,“一达标两不愁三保障”和农村饮水安全这条“线”,以及全省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清零”这个“面”,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全面查找问题,全力补齐短板弱项,以真督实战确保如期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数据铁笼”让扶贫民生资金尽在掌握

  黔南州惠水县好花红镇石头关村原支部书记王某某没想到,自己违纪违法问题最终还是没能逃过“数据铁笼”的眼睛。原来,该村一村民在大数据监督系统手机APP上查询到自家有一笔3.5万元危房补助从未领到手,随即通过手机APP进行举报,县纪委监委根据村民提供的问题线索,很快核清了该村支书王某某贪污、侵占群众涉农资金等问题,王某某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020年以来,黔南州纪委监委围绕“钱从哪里来、花到哪里去”,筑牢扶贫民生资金“数据铁笼”,开发建立了监督系统手机APP和查询机,通过基础数据自动采集、关联数据自动比对、异常数据自动预警,打通群众监督“最后一公里”,实现对扶贫民生资金从发放到领取的“一条龙”精准监督。截至目前,黔南州对大数据监督系统发现违规问题已立案483件483人,750人被问责,清缴违规资金293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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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强调,要牢牢抓住监督这个基本职责、第一职责,精准监督、创新监督。黔南州等地运用大数据手段实现对扶贫民生领域资金精准监督,是贵州创新监督方式,借助大数据提升监督质效的有力实践。2020年以来,省纪委监委持续推进“数据铁笼”建设,通过构建全省扶贫民生领域大数据监督系统,打通与民政、人社、住建等主管部门数据共享信息壁垒,实现对扶贫民生领域资金流转、权力运行的全程记录、追溯和预警,推动监督从“人海战术”向精准出击转变,使大数据监督成为全省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的助推器。

  坚持严管厚爱结合 教育挽救干部

  2020年4月,看着身边“问题”干部相继被查处,黔西南州普安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杨某等人如坐针毡,最终选择主动向组织交代自己的问题。2020年以来,黔西南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严管厚爱结合,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将惩治腐败、政策感召、以案促改同步推进,通过警示教育、集体约谈等方式讲形势给出路,督促和引导问题干部主动投案。截至目前,全州对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表现突出、主动交代问题且情节轻微的90名党员干部作出批评教育、通报等从轻处理,做到既全面从严又注重“三个区分开来”;针对国企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先后组织召开6次专题警示教育会;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第一、二种形态批评教育和处理干部5383人次,占总数的9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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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一条重要原则。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强调,精准把握政策策略,既严厉惩治又有利于稳定,既合乎民心民意又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努力提高治理腐败效能。按照省纪委监委部署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的同时,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把加强监督和正向激励相结合,树立正确的执纪执法理念,坚持尽职免责、失职追责,因人因事施策,精准运用容错纠错、澄清正名、以案促改、回访教育等举措,旗帜鲜明鼓励干部担当作为、建功立业。(本文刊载于1月6日《贵州日报》党风廉政专刊)


原文链接:http://www.gzdis.gov.cn/xwhc/mtjj/202101/t20210106_660470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