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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22-06-13 作者:佚名 来源:辽宁纪检监察网 

  为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强化警示教育作用,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近日,营口市纪委监委通报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营口市公共设施维护中心西市环卫二所原所长高峰违规收受下属礼金问题。2017年1月至2019年2月,高峰在任营口市环卫处(公共设施维护中心)站前环卫二所副所长、所长期间,于春节、端午、中秋等节日违规收受下属礼金共计33000元。高峰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2年1月,高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影响期二年)、政务撤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盖州市中小学素质教育综合实践学校原校长任发勇违规操办问题。2016年7月,任发勇借女儿结婚之机,设宴招待管理服务对象,违规收取礼金共计6100元。任发勇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10月,任发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影响期二年)、政务撤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大石桥市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法警宋楠违规收受礼品、接受宴请问题。2021年3月至4月,宋楠在办理某执行案件过程中,违规收受申请执行人香烟两条,并接受其吃请。宋楠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11月,宋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营口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lnsjjjc.gov.cn/sfjds/system/2022/04/29/03011965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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