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纪委监委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22-06-13 作者:佚名 来源:辽宁纪检监察网
日前,丹东市纪委监委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丹东边境经济合作区建设局原综合审批科科长汪奏澜私车公养等问题。
2019年7月至2020年3月,汪奏澜在担任合作区建设局综合审批科科长期间,利用管理单位公务加油卡的工作便利,先后给本人车辆、借用车辆和拼车车辆加油6次。2021年11月,汪奏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丹东广播电视台332台台长郑庆伟、副台长汤志刚违规发放津补贴、节假日加班费以及违规审批超标准报销差旅费等问题。
经台长郑庆伟、副台长汤志刚同意,2015年5月至2017年8月,丹东广播电视台332台工作人员在本市出差时按照丹东埠外出差标准报销差旅费,共超标准报销差旅费2.5万余元;2017年1月至2018年5月,332台违规为司机发放补助2065元;2017年至2019年,332台以加班补助工资方式为单位职工违规发放春节等节假日加班费2.6万余元。2021年12月,郑庆伟、汤志刚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丹东市振兴区城管和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中心纤维执法队原负责人周军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消费卡等问题。
2018年9月至2020年9月,周军在先后担任振兴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六道城管所所长、振兴区城管和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中心综合执法监察一大队副队长期间,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给予的消费卡。周军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11月,周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撤职处分。
(丹东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lnsjjjc.gov.cn/sfjds/system/2022/04/28/03011952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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