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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发布时间:2022-06-13 作者:佚名 来源:辽宁纪检监察网 

  “五一”、端午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持续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原鞍山市国土局千景分局局长刘宏伟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7年10月,刘宏伟接受鞍山某饲料有限公司董事长彭某请托,帮助联系违规办理其购买的位于上石桥村两栋别墅土地和房产更名事宜。2018年2月至2021年9月,彭某为感谢刘宏伟帮助并求得关照,多次送给刘宏伟高价白酒、红酒及节日礼品,共计1.5万元;刘宏伟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2年1月,刘宏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2.鞍山市铁西区永发街道南地号村两委委员崔宝玲违规操办“乔迁宴”问题。2021年10月,崔宝玲以给儿子购房为名,在家中举办“乔迁宴”,邀请其管理服务对象参加,并收受礼金2400元。2022年1月,崔宝玲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3.鞍山市朝鲜族学校原校长沈庆斌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问题。2013年至2016年,沈庆斌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为其个人及他人车辆加油,共计18897.28元。2022年3月,沈庆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鞍山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lnsjjjc.gov.cn/sfjds/system/2022/04/27/03011942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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