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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米永奇 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发布时间:2022-06-13 作者:佚名 来源:四川省监察委员会 

  日前,经广安市委批准,市纪委监委对广安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米永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米永奇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投资入股、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巨大。

  米永奇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广安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米永奇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原文链接:http://www.scjc.gov.cn/scjc/scdc/2022/4/27/802e53be864a4b28ba0a8aa8eb2b372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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