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纪检资讯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监督举报 > 正文

黔东南榕江:建立“家门口的监委”打通监督“最后一公里”

发布时间:2021-03-10 作者:佚名 来源: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 

  

  “多亏村级监督员及时发现香羊养殖项目存在的问题,帮助我们能够顺利拿到分红款,这样的监督太要得了!”

  日前,黔东南州榕江县兴华乡田懂村村民潘某高兴地竖起大拇指说道。

  原来,该村一村干利用潘某的名额申报财政扶贫香羊养殖项目,且未告知潘某已参与香羊养殖、分红方式等信息,销售香羊后也未分红给潘某,2020年10月,村级监督员发现该问题并上报乡纪委。2020年12月,乡党委给予该名村干党内警告处分,并督促其按比例进行分红。

  这是榕江县“家门口的监委”推动村(居)监察工作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的一个生动实践。

  为深化村级监督,2020年榕江县在28个村(居)探索建立“家门口的监委”,着力打通监督“最后一公里”。

  近年来,榕江县纪委监委坚持好中选优,加强审核筛选,对全县20个乡镇(街道)28个试点村(居)监督委员会主任履职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对长期不履职或履职不到位的进行重新推选,推选懂政策,敢碰硬并且群众信任,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

  为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在工作中,规范一套建设标准,制定下发《在全县推行“家门口的监委”试点工作方案》,扎实做好各村监委主任的补位工作,并严格对新任职人员做好“五个一”规定动作(学习一份文件、发放一份聘书、开展一次培训、签订一份承诺、组织一次谈话),按照统一口径,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个性问题和共性问题。

  细化村监委主任“四督一通”工作机制(即:集体会商监督、民主理财监督、村务公开监督、实地走访监督、通报反馈),规范“小微权力”“小额资金”的运行,进一步发挥“家门口的监委”在推动基层治理和加强清廉村居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同时,督促村监委主任及时将监督的村务公开重点内容按照公开化监督的方式“晾晒”出来,在营造氛围的同时积极引导群众参与监督。

  除此之外,榕江县纪委监委还充分发挥“互联网+”的监察功能,在村务公开栏上设计县纪委监委“清风榕江”微信公众号二维码,实现信息公开从线下到线上,方便不同群体即时查询或反映问题。

  2020年,榕江县“家门口的监委”试点村(居)监督员共开展监督检查121次,发现问题32个,立案查处7人。

  “打造家门口的监委,是畅通规范监察监督‘最后一公里’的有力抓手。”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完善监督员的激励机制,对监督员实行正面激励和负面惩戒,激发监督员工作激情,同时将试点经验在全县村居推广,为打造“干部清正、村务清爽、民风清淳”的美丽乡村保驾护航。

  (黔东南州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zdis.gov.cn/gzzc/pzgz/202102/t20210223_668061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