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省公安厅纪检监察组:构建网格化监督体系 擦亮派驻监督“探头”
发布时间:2022-06-13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驻省公安厅纪检监察组监督工作联系意见(试行)》的出台推进了监督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通过列席民主生活会、走访调研谈话、查看民警思想分析状况报告等方式,我能及时掌握联系部门的政治生态情况......”近日,驻省公安厅纪检监察组召开监督联系工作总结推进会,总结回顾监督联系工作,查补短板不足,对如何强化监督联系工作进行精准部署、点题推进。
为延伸监督触角,拓展监督渠道,驻省公安厅纪检监察组不断强化监管工作,探索构建网格化的监督体系,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去年5月,该纪检监察组出台与驻在部门的监督工作联系意见,由组内每名干部对应联系2至3个厅直内设部门和1至2个州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建立起与26家厅直单位党组织内设纪委或纪检委员以及16个州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的联系制度。
针对公安机关队伍庞大、部门众多、人员分散、工作繁重、点多面广的实际,纪检监察组紧紧抓住关键环节、重点领域、重点项目,明确监督工作目标,规范12项监督任务,细化工作流程和要求,着力构筑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责任到人、全程覆盖的立体网络监督体系,使监督联系工作更有可行性。
联系制度出台一年来,纪检监察组全体干部主动作为,发挥好宣传、教育、监督作用。当好“宣传员”,及时向联系部门宣传党纪党规及中央和省纪委监委有关精神,常提醒常督促开展好警示教育;当好“监督员”,加强对联系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确保上级各项决策部署执行贯彻和制度落实不偏离、不走样、不变形;当好“信息员”,及时发现总结上报日常监督联系工作中的亮点和不足,以及各部门日常运行和党员干部民警遵规守纪方面的情况,抓早抓小,做好源头防范,有效发挥“探头”作用。
“下一步,我们将强化工作实效,坚持效果导向,总结好监督工作联系意见试运行过程中的经验、成效和不足,结合监督单位特点和日常监督工作实际,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制度规定,切实增强全体党员干部民警的规矩意识、法纪意识,确保监督联系工作持续高质量发展。”驻省公安厅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表示。(责任编辑 陈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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