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贞丰:开展“提级监督”试点 提升基层监督质效
发布时间:2021-03-10 作者:佚名 来源: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
“我们的村活动室租给别人用,但村和社区合并后,现在的社区干部4年都没有收租金,集体资产闲置,没有人管理……”不久前,黔西南州贞丰县委巡察组对“提级监督”试点社区——珉谷街道旗洋社区开展专项巡察时,社区群众向巡察干部反映了这一问题。
初步核查属实后,巡察组立即将该问题线索反馈至贞丰县纪委监委。县纪委监委迅速启动提级办理,对这一问题线索展开调查。
经调查发现,2017年,珉谷街道塔山村与旗洋社区合并时,村干部在工作交接过程中存在疏漏,导致原塔山村活动室出租4年但一直没有收取租金。于是,县纪委监委督促旗洋社区“两委”及时整改,挽回了集体经济损失共8000元。同时,县纪委监委对旗洋社区“两委”班子8人进行集体约谈,要求社区“两委”明确专人对集体资产进行全面清查,依纪依规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将整改工作落细落实。
“真是太感谢你们了,谢谢你们帮我们社区挽回了损失!”召开旗洋社区现场反馈会后,参会群众激动不已,“旗洋社区纳入‘提级监督’试点社区后,我们就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反映了社区存在的问题,没想到你们真的办理,这么快就有了结果。”
今年8月以来,贞丰县选择集体“三资”达到一定规模、项目资金集中、信访矛盾突出、资源产业富集、搬迁群众聚集的4个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村主任作为“提级监督”试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以精准有力的监督护航脱贫攻坚、助力乡村振兴。珉谷街道旗洋社区,就是“提级监督”试点之一。
为确保“提级监督”试点工作取得实效,贞丰县聚焦监督重点,构建县、乡、村“三级监督”体系,将试点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监督权上提,由县纪委监委直接办理涉及党支部书记、主任的问题线索,优先查处、快办快结、现场反馈,让群众切身体会“提级监督”试点工作成效,感受正风反腐就在身边。同时,发挥巡察利剑作用,紧盯作风问题,突出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对4个试点村(社区)扎实开展专项巡察。
“将村支两委监督权上提,向群众面对面反馈,不仅是为了向村支两委传导压力,更是为了做实基层监督,确保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盼、我有所为。”贞丰县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贞丰县共对4个试点村(社区)开展“提级监督”,现已发现问题4个、督促整改4个,督促办结问题线索3个,约谈8人。
(黔西南州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zdis.gov.cn/gzzc/msjd/202012/t20201223_656992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