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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北海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诉求反映渠道畅 信访问题有着落

发布时间:2022-06-13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您好,关于您前段时间反映的北海市公安局铁山港分局涉嫌违规执法办案的问题,我们已收到并认真研究,现向您反馈,您反映的问题不属于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范围,希望您按照《处罚决定书》写明的救济渠道反映诉求……”

  

  近日,驻北海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专门向某信访人反馈信访问题接收处置情况并耐心解释相关规定,引导信访群众通过正确法律途径解决个人诉求。

  

  原来,2021年12月,该信访群众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被北海市公安局铁山港分局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解除拘留后,该信访群众对处罚决定不服,便向驻北海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信访反映。

  

  群众利益无小事,虽然是业务外信访,但驻北海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没有“一转了之”,积极与法制部门、案件承办单位沟通,了解事情来龙去脉。针对《处罚决定书》写明的事项,该组将公安法制部门的意见,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主动逐条逐句向信访群众答疑解惑,消除群众误解,引导其依法依规反映个人涉法诉求和事项,最终信访群众对该组处理结果表示理解和接受,不再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信访工作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要通过信访渠道了解群众愿望和诉求,从中查找工作差距和不足,举一反三加以改进,更好地为群众服务。”驻北海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信访工作桥梁纽带作用,采取有效措施依法依规、妥善处理群众诉求。去年以来,该组共受理信访举报200余件,其中业务外信访件占比11%,协调解决群众反映涉法涉诉问题13件,推动北海市公安局党委研究出台《北海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数字证书使用管理规定》《北海市公安机关派驻法制员管理规定》《北海市公安机关刑事案件层级管辖规定》《北海市公安机关冻结、解除冻结涉案资金审批办法》等执法办案方面的“一个办法”“三个规定”,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流程。

  

  驻北海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表示:“信访问题事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化解至关重要。要在加强信访业务培训、提高化解信访难题能力上下功夫,确保信访事项得到妥善处理。”(北海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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