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专项监督守好农村集体“家产”
发布时间:2022-06-19 作者:佚名 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委网站
“以前每亩租金才10元,现在一下子上升到200元,而且今后每5年还递增6%,以后我们的日子更有盼头喽!”日前,福建省安溪县官桥镇招投标管理中心在莲兜美村召开一场由镇村干部、承包业主、律师和部分党员、村民代表参加的特殊协商协调会,列席会议的村民代表纷纷点赞。
此前,该村于2010年和2011年将30亩和50亩集体土地分别出租给林某和一家农业综合开发公司。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这两块地块的价值已今非昔比,不少群众反映之前合同约定的租金明显偏低。
官桥镇纪委在监督检查中发现这一问题后,督促镇相关部门推动合同双方坐下来,一起协商解决,最终承包方同意签定补充合同。此举为村集体增加租金收入达75.63万元。
去年以来,安溪县在全县488个村(社区)开展农村集体“三资”合同专项清理活动,县纪委监委及时跟进,将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列入“点题整治”项目,强化监督检查。
“我们之所以全程介入,主要是不少群众反映合同由村干部签订,自查自‘清’,担心走过场。”安溪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刘木钗介绍。
民有所呼,我必所应。安溪县纪委监委会同县农业农村局组建6个专项联合督导组,采取账内账外“查资金”、实地勘察“盘资产”、梳理核实“清合同”的办法,通过个别谈话、明查暗访、收集问题线索、调阅证据资料、统计调查、委托第三方出具意见、组织听证等方式,深入全县24个乡镇488个村开展专项督查,督促各村(社区)详细列出“三资”合同清理清单,严格按照“排查、登记、核实、公示、确认”清理程序,全面摸清存量、分布和经营等情况,理清权属关系,并按类别建立管理台账,做到“应统尽统、应清尽清”。
与此同时,该县纪委监委综合运用“室组”和“乡镇纪委监察组+村级纪检员+村务监督委员会”联动监督机制,上下贯通协调,推动监督在“最后一公里”落地落细。
值得一提的是,该县还利用去年6月份在全县全面推行的微信群公开监督机制,督促各村(社区)将摸排情况及相关合同“晒”在群里,接受群众监督。
“从‘墙上贴’到‘群里晒’,从‘糊涂账’到‘明白账’,村里有多少‘家底’,群众都看在眼里,即使长期在外的村民也一清二楚。”蓬莱镇纪委书记叶明昆坦言,群众参与度越高,“三资”合同清理效果越好。
底子清,情况明。通过督促全面清理,部分村(社区)资源、资产合同存在出租期过长、合同履行不到位、工程项目建设中招投标不规范等共性问题逐渐显现出来。
发现问题是为了更好解决问题。针对合同清理中暴露出的问题,该县纪委监委通过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建立问题线索直通直报机制等办法,推动整改落实。
为避免陷入“反复清、反复占”等“一清了之”的“老毛病”再次发生,该县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责任导向、目标导向,形成专项报告报县委、县政府,并督促县农业农村局修改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办法、合同管理办法,从源头上封堵管理漏洞,切实管住村级“钱袋子”。
“以强有力的监督督促清理规范农村集体合同,把‘家底’摸清、把‘家产’守住、把‘家业’盘活,维护了群众的根本利益,有效防范廉政风险。”安溪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县将依托“三资”阳光监管平台和微信群公开监督机制,通过数字赋能强化监督检查,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规范化、阳光化。(安溪县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fjcdi.gov.cn/html/jyjl/20220615/17129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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