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故事 | 伪造收据骗补贴
发布时间:2022-06-19 作者:佚名 来源:辽宁纪检监察网
“我们社区主任把国家的生态林补贴当成肥肉,给他们家亲戚分了好多钱……”不久前,河南省开封市顺河回族区纪委监委收到东郊乡焦街社区10名村民的联名检举信,反映该社区主任段某某骗取国家政策性补贴资金等问题。
事关群众切身利益,顺河区纪委监委随即成立调查组对该问题展开初核。然而,段某某担任该社区干部十多年,家族势力庞大,调查组一时无法取得突破。
面对困难,调查组及时调整思路,对外围证据进一步分析。通过翻阅区林业部门租地款拨付凭证,调查人员发现该社区租用生态林地15亩,每年租地款、青苗款、植树款共2万余元,这与社区提供的租地补贴发放账册一致。
账面没有问题,是否有虚报冒领的可能?调查组随后联系国土、林业部门,并走访所有租地农户了解情况。经相关部门重新丈量土地,确定该社区租用的生态林地实为11.4亩,并非社区所报的15亩,段某某涉嫌虚报3.6亩林地面积。
调查人员进一步深挖,仔细翻阅相关账册与资料。很快,6张由租地农户开具的收条引起了调查人员的注意。经仔细对比,调查人员发现这6张收条的存放成色与其他收条明显不同,不像是同一时间入档的。更为巧合的是,开具这些收条的竟全都是段某某的亲属王某、段某。
“请你讲一下,这张收条是不是你写的?”调查组随即找来王某了解情况。
“是我写的,我2014年拿到补贴后就写了收条。”
“过了七八年,收条怎么还像新的一样?到底是什么时候写的?”
“这……这都是段某某让我做的,我也不好意思拒绝。”在工作人员的耐心教育下,王某交代了段某某以其名义虚报冒领补贴的事实。随后,调查组由此为突破口,与涉及的近百名证人进行谈话,获取有力证据,固定了段某某侵占集体租地款的事实。
经查,段某某自2014年至2018年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以亲属王某、段某名义,侵占应属集体所有的生态林建设租地款、青苗款及植树款共计21845元。
最终,段某某受到留党察看两年处分,其社区主任职务被依法罢免。因不正确履行职责、负有领导责任和监督责任,时任社区党支部书记张某和居民监督委员会主任张某某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针对此案暴露的问题,顺河区纪委监委组织全体社区干部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会,并督促林业、国土、民政等部门建立完善民生资金季度检查等机制,确保惠民惠农政策真正落到实处。(马丰尧)
原文链接:http://www.lnsjjjc.gov.cn/jsjypzb/system/2022/06/15/03012430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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