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顺庆区:着眼教育帮助 促“犯错干部”唤初心重塑担当
发布时间:2022-06-19 作者:佚名 来源:四川省监察委员会
“黄书记,感谢你在老旧小区改造时随叫随到,帮我们协调解决了不少问题。”近日,当群众代表把写有“爱岗敬业”字样的锦旗,交到南充市顺庆区西城街道果山街社区党委书记黄文龙手中时,这位曾经的“犯错干部”几度哽咽。
原来,一年半前,黄文龙因违规发放津补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成为别人口中的“犯错干部”。此后,无论走到哪,他都感觉周围有人指指点点、抬不起头。而今,他再次得到了组织和群众的认可。
这一巨大的转变,离不开区纪委监委推行的“四联动”惩前毖后机制的有效运用。
黄文龙向群众收集老旧小区改造问题。(李双早 摄)
近年来,该区纪委监委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工作方针,加强对受处分人员再教育、再关爱、再监督,围绕让“犯错干部”如何知错、悔错、改错、不再错四个方面内容,探索建立起惩前毖后“四联动”机制。具体由区纪委监委案件承办部门、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和派驻(出)案发单位纪检监察组织,围绕“犯错干部”的责任任务、工作环境、心理活动等不同阶段,联动对其开展教育,持续形成唤醒“犯错干部”初心使命、激发重新担当作为的教育合力。
区纪委监委发现,部分“犯错干部”对党纪法规认识不深刻、理解不透彻,个别干部把“自己有没有谋取私利”作为衡量是否违纪违规的标准,不能正确认识工作中的失职失责问题。这既不利于干部认识错误、反省自身,更不利于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的纵深推进。
黄文龙一开始也不理解自己为什么会被处分。他觉得社区工作繁杂,时常需要加班,一些社区义工辛辛苦苦开展工作,没有功劳也有苦劳,给他们发点辛苦费,是出于“好心”,自己并没有从中获利,不算违纪。
作为惩前毖后“四联动”的“首环”,纪委监委案件承办部门要解决的就是“知错”。“文龙同志,虽然你没有从中获利,但是你所发放的辛苦费,是社区工作专项经费,不能挪作他用,这属于违规发放津补贴范畴。”通过办案人员的耐心解释,黄文龙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知错方能悔错。在对黄文龙违纪案深入剖析和对其过往同事、管理对象等实地走访后,区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干部直指其产生违纪问题的根源是纪律规矩意识淡薄。于是,多次会同西城街道纪工委与黄文龙沟通,向其讲解党纪法规,帮助其正确认识所犯的错误和所受处分,调整心态积极面对工作生活。
“受到处分后,情绪一直很低落。总觉得别人看你眼光不同,更害怕别人对你指指点点,但在区纪委监委、街道纪工委领导的关心鼓励下,我知道组织没有放弃我,绝不能自暴自弃。”黄文龙说。
重拾信心的黄文龙主动申请到西城街道群众矛盾最突出、历史遗留问题最多的果山街社区工作,并在西城街道组织的社区考评中获得一等奖,其本人也实现了从“犯错”干部到被群众认可干部的转变。
黄文龙的重新出发,离不开该区纪委监委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贯彻于监督执纪问责始终。自惩前毖后“四联动”机制运用以来,顺庆区已有127名受党纪政务处分人员被重新唤醒初心,在各自岗位上重新担当作为。
“问责只是手段,把失责必问和激励关怀有机统一,让犯错干部不‘掉队’,找回初心,重整行装再出发才是目的。”顺庆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赵光学说,将进一步完善惩前毖后“四联动”机制,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持续提升案件查办质效、做实做细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作者:李双早)
原文链接:http://www.scjc.gov.cn/scjc/jdzj/2022/6/17/d9f6b099f5784ec9b10fbbf0a0d5a4bf.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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