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监督让医疗救助"快、准、稳"
发布时间:2022-06-27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去年我5岁的女儿被确诊患有白血病后,需要30多万元的手术药物费,医保报销后个人仍需承担近17万元,我们一家年收入不到5万元,也没什么积蓄,这笔钱成了摆在全家面前最大的难题,亏得区医保局的帮助,我们最终只自负了1.4万元。”近日,当宁波市海曙区纪委监委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回头看”实地走访时,海曙区的徐先生向纪检监察干部讲述道。
徐先生女儿治病问题的顺利解决,离不开该区纪委监委开展的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在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推动下,该区实施了困难群众高额医疗费用化解惠民举措。
2021年年初,海曙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八纪检监察组在日常监督走访中发现,尽管近年来医保政策不断完善,医保补助不断提升,但因病致贫的问题依旧存在,高额的医疗费用依旧是贫困重病家庭亟待解决的“急难愁盼”问题。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海曙区纪委监委听取该纪检监察组的情况汇报并进行分析研判后,将此问题列入当年的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之中,并指导派驻第八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督促海曙区相关职能部门破冰销号。
“对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的主动性和精准性不足,建议依托数字化改革和整体智治工作,运用数字赋能实现主管部门主动为困难群众提供医疗救助……”几天后,派驻第八纪检监察组根据全区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工作排摸情况向海曙区医疗保障局送达了一份“建议书”。
这份“建议书”得到了海曙区医疗保障局的积极响应。该区医疗保障局从所患病种、医疗费用、家庭结构、救助需求等多个维度对全区医疗救助对象进行梳理,并建立医疗救助信息数据库,将梳理出的5000余名医疗救助对象信息全部录入,实时关注入库人员的大额医疗费用数据变更情况,对于需要帮扶且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浙江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进行一站式结算,实现医疗救助第一时间到达,免去群众先垫付后报销的麻烦,最大限度降低因病致贫的风险。目前,已实现5000余名医疗救助对象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全覆盖,医疗救助对象的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部分平均占比由22.67%缩减至6.8%。
帮扶救助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海曙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八纪检监察组在跟进监督过程中发现,因基层从事医保工作人员力量不足,无法及时了解困难群众的诉求,导致帮扶救助不够及时。为此,该纪检监察组提出引入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建议。
不久后,“焕然医新”医疗救助家庭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被推出,由专业社会工作机构为医疗救助家庭开展服务,在该纪检监察组督促推动下,该区医疗保障局制定项目服务绩效评价体系,建立多层次、多维度的监督机制,确保“焕然医新”服务有成效。截至目前,专业社会工作机构服务救助对象家庭共计2632次,收集医疗救助家庭困难需求600余个,形成典型服务案例60余个。
“医疗救助是社会再分配的重要手段之一,在推动共同富裕建设中发挥着‘提低’的作用。”海曙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区纪委监委将以群众利益为导向,聚焦养老、救济、低保等群众感受最直接、需求最迫切的兜底保障民生工作持续深化监督,让群众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
(宁波市海曙区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gongzuodongtai/jiandujiancha/202206/t20220617_630581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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