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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陈强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发布时间:2022-06-27 作者:佚名 来源:辽宁纪检监察网 

  日前,经辽宁省委批准,辽宁省纪委监委对辽阳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陈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强丧失理想信念,无视党纪国法,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利用职权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亲属收受财物;干预和插手工程招投标项目,破坏营商环境;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

  陈强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陈强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辽阳市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陈强简历

  陈强,男,汉族,1960年12月出生,1982年12月参加工作,1985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1982.12--1984.08辽阳化纤一厂洗涤车间技术员

  1984.08--1985.03辽化纤维一厂办公室秘书、办公室副主任

  1985.03--1989.12辽化纤维一厂锦后车间副主任

  1989.12--1992.12辽化纤维一厂锦后车间主任

  1992.12--1995.12辽阳市宏伟区副区长

  1995.12--1996.03辽阳市宏伟区委常委、副区长

  1996.03--1997.03辽阳市宏伟区委常委、副区长,区工业局局长

  1997.03--1998.01辽阳市市长助理

  1998.01--1999.03辽阳市政府党组成员、市长助理

  1999.03--2000.12辽阳市市长助理兼市重点项目办主任

  2000.12--2011.04辽阳市副市长

  2011.04--2011.05辽阳市委常委、副市长

  2011.05--2015.08辽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15.08--2016.07辽阳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2016.07--2018.01辽阳市委副书记

  2018.01--2022.01辽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22.01免职

  


原文链接:http://www.lnsjjjc.gov.cn/jlsc/system/2022/06/20/03012480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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