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纪检监察报:甘肃细化日常监督举措
发布时间:2021-03-10 作者:佚名 来源:甘肃纪检监察网
(记者 王衡)近日,甘肃省纪委监委派驻省林草局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来到小陇山林业实验局麦积林场,对一个多月前调研督查发现并要求整改的问题实地检查。该场场长沈占山介绍,他们腾退了面积超标的办公室,调整为职工文体活动室。
该省日前印发《甘肃省纪检监察机关日常监督工作办法(试行)》,将实地检查规定为日常监督措施之一。《办法》规定的日常监督举措还有警示教育、廉政谈话、提醒告知、发函询问、约谈告诫、分析研判政治生态、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督促巡视巡察整改等。
根据《办法》,派驻省林草局纪检监察组明确按地域分布不同,随时参加驻在部门省林草局各类议事决策过程;对被监督单位白龙江林业管理局、小陇山林业实验局重要会议,分别每月、每季度至少列席一次。
“我们此前调研发现,在制度层面上,日常监督工作的总体要求、工作方向、任务内容等是明确的,但大体上比较笼统、系统集成不够,有必要对日常监督的经验做法提炼总结,固化上升为制度机制。”甘肃省纪委监委法规室负责人说。
《办法》明确,纪检监察机关日常监督对象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监察对象,重点是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强调要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加强对关键岗位、关键部门领导干部的监督。监督内容包括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强作风建设、专项整改监督等10个方面。
对于日常监督的途径,《办法》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综合利用听、看、谈、查等4种途径,了解掌握议事决策、工作落实、现实表现、线索反映等有关具体信息。为推动日常监督工作常态化开展,还规定了领导机制、分工负责机制、工作运行机制和协调联动机制等4种工作机制。
“《办法》为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日常监督工作提供了依据,也为制定各项制度和监督清单奠定了基础,有助于提升日常监督的质效。”甘肃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说。
《中国纪检监察报》2021年2月4日 第3版
原文链接:http://www.gsjw.gov.cn/contents/39081.html